中新网石家庄9月29日电 (俱凝搏 杜琳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29日透露,“国新社”老板赵克平上诉案现已审理终结,该院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石家庄市中级法院认为,赵克平注册的国际新闻网是非经营性网站,不能进行有偿服务,赵克平在做虚假宣传后进行招商,并通过颁发伪造的新闻记者证欺诈被害人,已构成诈骗罪。上诉人赵克平以自己虚构的“中华新闻记者联合会”的名义制作的新闻记者证,模仿专属有权机关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颁发的新闻记者证的样式特征,封皮加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等内容,冒用了国家名义,其行为已构成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此外,现有证据也能够证明赵克平教唆他人实施敲诈的情况属实。
原审被告人赵克平,2005年11月以个人名义在北京成立国际新闻社传媒(北京)有限公司,随后又在香港注册了“国际新闻社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对外简称“国际新闻社”。2006年至2008年期间,赵填报虚假的注册信息,申请设立了国际新闻网、中国第一咨询网,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办了中华新闻记者网、国新时讯网,并对外宣称国际新闻社系1937年成立、1938年迁入香港,国际新闻网系1996年创办。赵利用上述方法作虚假宣传,并以国际新闻网要设立地方频道、收取广告代理费为由进行招商,与他人签订代理协议骗取钱财。
此前,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对其做出“犯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8万元”的判决。
(责任编辑:reny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