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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遭拘小说作者已被放出 警方办案程序引质疑

来源:东方网
2010年09月30日05:37
[提要] 广东顺德语文教师袁磊写了一篇网络小说《在东莞》,被东莞警方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抓走。目前袁磊已被释放,但争议仍未平息,警方此前表示,因为小说传播影响较大,有损东莞形象,已经达到追究刑责程度,但事后并未认定这本小说为“淫秽物品”。是先立案去抓人,还是先抓人再审理?警方办案程序遭到律师质疑。[我来说两句]

  袁磊已经被放出 警方办案程序遭质疑

  “东莞书案”追踪

  东方网9月30日消息:湖南益阳出生的袁磊,因网络小说《在东莞》被广东东莞警方刑拘,罪名“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然而,广东省公安厅昨日上午通过网络发布的信息表明,东莞警方从立案到刑拘犯罪嫌疑人袁磊,都一直没有审查认定这本小说为“淫秽物品”。“渭南书案”律师周泽痛批东莞警方“违反办案程序”。

  昨日上午10时许,袁磊妻子阮海梅来到东莞厚街公安分局,几名警察接待了她。警察只提到了涉案小说里面的几点内容,比如小说引用了网络上一首根据《北京欢迎你》改编的桑拿版《东莞欢迎你》的歌词。究竟是什么内容让警方认定小说为淫秽物品,阮海梅没有获得解答。“感觉警察也是奉令行事。”一直拖到下午1点才出来的阮海梅说。

  昨天上午,在某微博的“平安南粤”——“广东省公安厅网络问政平台,网络发言人互动平台”发布了一条关于袁磊案的微博,称“若涉案小说经审查后不能认定为淫秽物品,原立案单位也会依法撤销案件,并妥善做好后续处理工作。”随后,网民民意出现强烈反弹,网民认为这说明东莞警方“抓错了”。中午时分,“平安南粤”删除这条微博,直到17点46分,“平安南粤”发布微博--“目前,警方正深入调查袁磊涉嫌传播淫秽物品一案,请各位关注此案的网友耐心等候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发布的信息。”已经没有了任何实质内容。

  “渭南书案”的律师周泽称,广东省公安厅发布的信息表明,东莞警方根本没有确认涉案小说是“淫秽物品”,就先立了案去抓人,这明显“违反办案程序”。周泽称,警方应该先确定涉嫌的犯罪事实,这是立案的前提。而现在东莞警方的所为表明,警察可以“先假定你有罪,把人刑拘后再确定证据”。记者刘洁

  本报截稿消息 昨晚近12时,本报记者获悉,袁磊已经被放出来,袁磊昨夜正在回家路上,袁磊的妻子阮海梅向记者证实此点。记者耿红仁

  新闻回顾:佛山教师写小说被东莞警方刑拘 称损害东莞形象

  媒体评论:“东莞书案”:岂能先抓后审

  深度关注:小说淫秽不淫秽,究竟谁说了算?

  袁磊的妻子阮海梅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在东莞》描写了东莞桑拿行业,是一个现实批判性质的小说,不涉及色情。 相信一万个人看这篇小说有一万种说法,问题又回到原点:到底谁才最应该有权来认定“淫秽物品”?…[详细

(责任编辑: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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