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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锡盟一原副书记被判无期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来源:京华时报
2010年10月01日01:14
  据新华社电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委原副书记蔚小平29日被内蒙古赤峰市中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蔚小平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赤峰市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蔚小平利用担任锡林郭勒盟委副书记的职务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合计价值人民币798.3万元、7万美元、2万欧元、10万港币,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蔚小平归案后其家庭尚有593万多元人民币、5.3万多英镑、7.1万欧元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蔚小平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其行为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同案受审的蔚小平妻子金微巍明知蔚小平交其保管的人民币43万元、2万美元、2万欧元系受贿犯罪所得,而转移他处,予以掩饰隐瞒,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蔚小平犯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金微巍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蔚小平夫妇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再上诉。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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