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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热议超百万人丢身份证 打工妹曾被误判无期

来源:青年时报
2010年09月26日02:04

  全国每年超百万人丢身份证

  有人甚至被误判为无期徒刑 

  新闻背景

  @头条新闻:

  据推算,全国每年丢失身份证的约在100万人以上,这些丢失的身份证无法像挂失银行卡一样自动作废,给公民带来极大不便,而一些不法者购销身份证,有犯罪分子便冒用假身份作案,有些人被警方通缉了还不知道,甚至有人因此被判无期徒刑。

  @财经网:

  今年7月16日,打工妹林贝欣因2007年丢失的身份证被警方“错抓”为盗窃犯。11天内辗转两地警方,被讯问、羁押、移送。直到被无罪释放,林贝欣仍觉得惊恐和不安。身份证丢失或被盗引发的“乌龙案”比比皆是。

  博友观点

  @鹤止步:

  我想给公安局提个建议:每个人都可以有多张身份证,当一号身份证丢失只要我们去公安局挂失还可以办理二号身份证,在使用二号身份证期间一号作废,不管谁拿着一号都刷不出信息,二号丢失还可以办理三号,如此类推……身份证要存入指纹血型等个人信息。

  @糊弄人出息啊:

  改名一定要慎重,因为改名后会涉及到自己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也会产生许多麻烦。

  @moon2266:

  身份证不再是身份的证明。当然,不乏良民。几年前曾经丢失过身份证,一周内居然收到一封内有自己身份证的信,感谢无名氏。对于不法者,国家还没出台新政策,百姓所产生的恐慌和危机感及怎么使用身份证,还是制度问题。

  @罗高:

  新身份证才上市没几年啊,就暴露出这么多的问题来了,真是无语啊,信息时代应该使用高新技术来改造或升级这些身份证件了。

  @独醉梦:

  我就丢失过身份证,还被冒用去银行开户,到电信开天翼网,结果我搞了半年时间,电信还不停地给我打催款电话!恨透了!

  @微震江湖:

  2008年在上海工作,欲参加广交会,居然要去警署开“良民证”,到了警署一查,答复说你不是还在劳教么?什么时候出来的?后经税务机关的所得税凭证证明我劳教期间一直还在照章纳税,始验明正身。公安同志说了,证件丢了你就该登报声明。可问题是我从未丢过……

  @藍刹:

  提起身份证我就来气,我只要去银行办业务,联网核查时肯定说我的照片没显示,什么也办不了。回头问户籍地的派出所,又被踢回说这是银行的问题,我一小老百姓,就被公安和银行当皮球踢来踢去,我能怎么办啊?

  @夏夜无风:

  我以前一直以为丢了的身份证号可以换掉的,谁知道去年家里遭遇了入室盗窃,老公的身份证也被盗了,然后去派出所补办,这才知道身份证号码是跟人一辈子的,永远不会变掉。所以对老公被盗了的那张身份证比较耿耿于怀,明显在坏蛋手中,还是个入室盗窃的。

(责任编辑: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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