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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版”楼市新政出炉 增加普通住房建设用地

来源:广西新闻网
2010年10月01日11:41

  编者按 国庆长假前国家再出房贷重磅政策,犹如一石激起千层浪,市民、楼市、股市、银行,纷纷表示出强烈关注。房贷新政更引起广西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广西版”楼市新政新鲜“出炉”。昨日,本报记者兵分几路,对不同的群体进行采访,探访房贷新政下的不同反响。

  继《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下发后,房地产调控政策牵动着全国人民的神经。9月30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备受老百姓关注的广西楼市调控落地政策——《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昨日新鲜“出炉”。

  业内人士表示,如果政府的这些措施能够实施到位,必能为广西楼市“降温退烧”,记者邀请了有关人士,对其中的一些措施进行解读。

  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加大

  【政策要点】: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政策措施】:全区各地要按照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规划确定的廉租住房保障目标,基本解决18.8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大力推进城市和国有工矿、林区、垦区、棚户区改造。积极开展危旧住房改造,抓紧启动危旧大板结构住房改造工作,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和限价住房建设,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改善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

  【解读】:“增加廉租房,是制约房价非理性上涨撒手锏。”建设部门相关人士表示,保障性住房是面向低收入家庭的,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量,对遏制房价上涨能够发挥很大的作用。在“新国十条”中,“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国家遏制房价上涨的一大重要措施。而在广西的落地政策中,也将此作为抑制房价上涨的亮点措施。

  这一政策传出的信号,对于想改善居住条件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来说,绝对是一个利好消息。落地政策中,就是要将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和进度,切实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保障性住房建设若能够按照政府预期目标推广,对房价的过快上涨将会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有业内人士认为,本身建设保障性住房就是地方政府的责任,若能将此跟地方政府的政绩评价挂起钩,实行行政问责制度,让完不成任务的地方官员承担相对责任,相信会让这项政策更好地落到实处。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方面,广西今年主要从廉租房、经适房、危旧住房改造、公共租赁和限价商品房等多个渠道,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其中,2010年全区将新增廉租住房2.2万套(含购买、改建、租赁),新增租赁补贴2.27万户;经济适用住房将开工建设438万平方米、4.8万套。从2010年起,广西力争在3至4年内基本完成全区棚户区改造,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任务。

  普通住房建设用地要增加

  【政策要点】:增加普通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

  【政策措施】:各地要在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内,抓紧编制2010~2012年住房建设规划,重点明确规定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规模,要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套商品住房建设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把握好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时序,增加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率。对已批未建的普通商品住房,要采取促开工、促上市措施,督促房地产开发企业加快建设和销售。对依法加快处置并收回的闲置房地产用地,要优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设。

  【解读】:从供需关系上下工夫,也是解决房价过快上涨有利的途径。从这些政策措施来看,七成住房用地用于保障性和普通住房建设以及优先安排用于普通住房建设用地等措施,反映出了政府在解决房价这个问题上的“决心”。能够落实的话,则能加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土地供应,缓解目前房价过快上涨。

  业内人士指出,近年来,在用地问题上,各地为调控商品房市场都有一些土地储备,房价一旦往上涨,地方政府就会快速抛一批土地投放市场,获取高额收益。可是,保障性住房建设普遍存在“慢吞吞”的现象,只要属于保障性住房需要用地,想很快“拿下来”几乎不可能,审批环节的难度非常大。

  有关人士称,廉租房与房价呈反比关系。廉租房的供给每增加5%,就会迫使房价下降3%~4%,最大的受益者是普通老百姓。

  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

  【政策要点】:继续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各地房产、规划、建设等主管部门要加大房地产开发建设全过程监管。

  【政策措施】: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交易、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及房屋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散布虚假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加强对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

  【解读】:要让楼市“退烧”,就得狠下心来进一步打击投资性购房行为,抑制大量不合理的住房需求。房产部门一位专家表示,对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房地产企业,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对其打压应“出手”更重一些,对特别恶劣的采取取消经营资格等措施。只有增加信息透明度,才能够防止房价不正常上涨。

  遏制高房价,加强市场监管方面,我区的各相关部门将各司其职对房地产市场调控重拳。比如,物价部门要强化商品住房价格监管,依法查处在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服务中的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国土部门要严格土地出让价款的收缴,深化合同执行监管,加强对闲置土地的调查处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用地和囤地、炒地行为。工商部门要加强房地产广告和销售合同监管,依法查处房地产拍卖中串标、虚假广告、广告代理单位和发布单位违法发布广告,以及在房地产销售和中介经济中利用格式合同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合同违法行为。

  作者:文彩云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责任编辑:曾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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