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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五五”普法深入扎实成效显著(组图)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10月02日10:34
  本报记者陈东升 本报通讯员桂漪雯 彭磊

  今年是实施“五五”普法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五五”普法检查验收之年,做好检查验收是保证“五五”普法规划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为此,浙江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对“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
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省委领导亲赴一线

  “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既是对五年来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次检阅,更是总结经验、发现典型、查找问题、推动工作的一次有利时机,做好总结验收是保证“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的重要环节。

  浙江省委、省政府对此次检查验收工作高度重视。在今年4月9日召开的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会议上,专门就检查验收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确定了检查验收总体思路,明确了检查内容、人员分工、检查方式方法等。

  8月16日,浙江省委副书记夏宝龙亲自率第一检查验收组对杭州市进行了检查验收。他听取了杭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五五”普法工作的情况汇报,实地察看了上城区上羊市街社区(中国社区建设展示中心)和市财政局(地税局)两个基层单位。其他省领导也在繁忙公务活动中,挤出时间,按照分工分别带队到各市进行了检查。

  本次检查验收共抽查了11个市、22个县(市、区)、59个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10个省直属单位。
部署周密组织得力检查范围覆盖面广

  为保证检查验收工作顺利进行,浙江省普法办根据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在检查开始前就做足了准备。

  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普法办主任陈志忠介绍说,“浙江省要求每一个参与检查的人员,对检查的方法、内容要了熟于心,从而保证此次检查验收按照预定程序步骤顺利进行。”

  为通过检查验收,达到发现典型、总结经验的目的,在检查对象的确定上,浙江省采取了必查与抽查结合的方式,尽可能兼顾点与面、条与块:确定11个市为必查对象,每个市抽两个县(市、区)、1个市直单位,每个县再抽查两个以上不同类型的基层单位,力求检查对象涵盖普法工作所有层面、所有对象。

  陈志忠告诉记者:“"五五"普法的检查验收注重查漏补缺,切实解决问题。这个过程是一个很好的"回头看"的过程,同时也是一个深化教育的过程,能对下一步的改进和提高起到推动作用。”
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以实际成效论英雄

  在检查组所到之处,有这样一些问题被高频率地提起:“五五”普法以来,你们这里的青少年犯罪率下降了多少?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比例有多少?行政诉讼的败诉率是多少?

  在今年4月9日召开的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会议上,省委副书记、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组长夏宝龙就曾表示:“普法教育搞得好不好,最终要靠实际成效来论英雄。”

  夏宝龙指出,评价一个地方和单位普法工作做得怎么样,我们不仅要看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文、搞了多少活动、落实了多少经费,更要看这个地方的矛盾纠纷是不是得到及时化解了,安全生产事故是不是下降了,群体性事件是不是减少了,社会治安状况是不是好转了;更要看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是不是提高了,行政部门和司法机关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水平是不是提高了;更要看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法律素质是不是增强了,缠访闹访、涉法涉诉信访是不是减少了,等等。只有牢牢抓住这些重点问题进行认真考评,才能真正反映出一个地方和单位普法工作的成效,才能抓住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关键。
民意测评不走过场现场提问敢动真格

  两个月前的一天,浙江省杭州市民张小姐接到了一个电话,询问她“对本地的法治环境是否满意”。张小姐在“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说不清”这四个选项当中,选择了“满意”一项。

  整个杭州有1000名市民被问到了这个问题。和张小姐作出同样选择的杭州人还有419位;而全省的被调查对象当中,作出“满意”选择的人,占到了总数的35.83%。

  这是省普法办的一个创意之举。在“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开始之前,省普法办委托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对全省18岁到65岁的公民,进行了一次抽样调查。围绕公民法律意识、社会法治化水平、普法教育成效以及群众对法治建设满意度等内容,总共设计了19个题目,样本总数达到了9400份。

  所有参与调查的公众,都是由民调中心通过计算机随机抽取产生的,调查对象包含了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自由职业者、离退休人员、农民、学生、失业人员等等,由此保证了调查结果的客观公正。

  群众的满意度才是普法实效的最高标准。这些来自群众内部的真实声音,将被统计汇总成一份普法宣传教育的“成绩单”,在检查验收的现场公布。
总结把脉“五五”普法问计规划“六五”普法

  与“四五”普法相比,浙江省“五五”普法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实现了工作方向和指导思想的重大转变,树立了普法工作要在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大局中提升实力、要在与法治建设各个环节、各个层面互相融合渗透中增强活力的工作理念。

  “五五”普法期间,浙江省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建设上实现了重大突破,出台并实施了《关于组织实施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分级考试(考核)工作的意见》。同时,将考试成绩作为领导干部考核、任职和晋升的重要依据。2008年,浙江省在全国首开先河,组织实施了领导干部集中法律闭卷考试。2009年,又开发了领导干部学法网上答题系统,全省1300余名省管领导干部参加了法律知识“网上考试”。

  通过这次检查验收,发现了各地涌现出来的不少有亮点、有特色、见成效的经验做法。如杭州市拱墅区的“律师进社区”、余姚的“民主法治村”创建、玉环的“百场庭审万人听”、镇海的“乡音讲师团”、黄岩的“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等活动,都是“五五”普法实践所呈现出的鲜活的“浙江经验”和“浙江特色”。

  目前,浙江省的“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已圆满完成。下一步,浙江省将及时把好的经验上升为制度规范,进一步把握普法工作的规律性,认真研究编制“六五”普法规划,推动浙江省普法工作在新的起点上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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