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9月29日,记者从省煤炭厅了解到,我省今后将继续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将兼并重组整合煤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矿井竣工验收和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不达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不予通过验收,不发放煤炭生产许可证。
煤矿安全标准化建设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是煤矿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反映,是建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建设高产高效现代化矿井的主要内容和根本途径。随着我省煤炭资源整合工作的不断推进,兼并重组整合煤矿大多进入技改、扩建等基本建设阶段。为了从根本上提高矿井的安全保障度,今后我省将继续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将兼并重组整合煤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矿井竣工验收和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生产矿井必须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最低等级要求,不达标的要限期整改达标;达标矿井要继续巩固提高、持续改进、提档升级。整合矿井中的新建、扩建和技改项目必须将标准化建设与煤矿建设相结合,做到同步要求、同步建设、同步达标。若竣工验收时达不到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不得通过竣工验收,不得发放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矿企业必须持续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以“科技兴安”为引导,加快信息科技手段建设,扩大物联网使用范围,提高机械化程度,实现集中控制和无人值守,减少矿井入井人数和工作面个数,提高安全保障能力和劳动效率。
据悉,我省已出台了《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建立健全了工作激励机制,制定了政策措施和奖惩制度,综合运用政策和经济等多种手段,坚持精神与物质奖励并重,奖励先进、鞭策后进,大力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不断推动全省煤矿企业安全高效矿井和质量标准化矿井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目前,我省已有54座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企业,数量全国最多。省煤炭厅副厅长王学军表示,今年还将建成279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力争建成79座国家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加速实现“质量标准化、高产高效自觉化、安全装备现代化、服务设施星级化、大巷运输地铁化、作业环境舒适化、工作岗位规范化、人文关怀人性化”的总目标。 (杨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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