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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税的疑问
[香港岭南大学教授兼中文系主任]
许子东
见新浪网消息,“上海近日将出台房产税征收实施细则”,说“这个税种的开征可以为地方政府带来一个稳定的主体税种”。房产税率约为0.4%,即房价220万,一年交8800元,又云“要由原值征收改按评估值征税”,最重要的是,“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恢复征收房产税。”
虽然房价太高民意不满,但这个消息网上调查却大都反对和疑问:
1、若按购买价征税,同样住房楼上老王8年前100万买来,楼下小刘去年400万买进,以后老王交税每月500,小刘交税2000元?吃亏者更亏,便宜者更便宜———如此再次分配财富?
2、若按评估值征税,老张只有一套房,100万买来已用尽储备且分期付款,现在每月还贷款3000元。但市场价升为400万,老张每月还要交税2000?房是自住,涨价与业主有何关系?卖了还能再买同样的楼吗?
3、农民的房子征不征税?所有权何属?
4、城市里有各种私房者已达70%(包括公房先分配后购买),所有房子一律征税,有网友问,是否政府卖地卖得差不多了,GDP政绩难以为继?
中国所谓“买房”,只是约定俗成说法,其实是私人通过发展商为中介,向政府长期(70年)租用房屋地产的使用权。要像其他国家一样普遍征物业税,先要在法律上,承认民众拥有土地、房屋所有权。
房价要调控,贫富要调节,但要依法治国,不能以法(为工具)治国!
如果一定要有房产税,我的建议:每人或每户一定面积免税,第二套起递进征税,住房不足或无房者获房屋补贴。总之房产税款,政府须还房于民。
另外,凡交房产税一年,70年使用期便延长一年。虽然活着看不到共产主义,至少初级阶段须公平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