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和熊掌亦可兼得 ——湖南浏阳破解林权体制改革瓶颈 新华网长沙10月11日电(记者 周勉)作为湖南省林业十强县,自2007年5月在湖南省率先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浏阳市已积极探索出林权证抵押贷款、森林保险、林业产权交易等后续配套改革措施。如今,三年过去,这一系列措施已有效破解了制约山区林业发展的瓶颈,带来了显著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
木材指标“入村到户” 阳光工程惠及林农 浏阳市官渡镇观音塘村村民林旭初家的20多亩责任山上的林木长势一直都很好,但因指标有限及分配不公,多年没有申请到采伐指标,存在“绿色银行”里的“钱”一直不能“变现”。自2007年浏阳市通过对生产单位编制森林经营方案、三榜公示等措施来实施木材生产计划分配的阳光工程之后,他每年都能在年初申请到80立方米的采伐指标,3年增收近10万元。
浏阳市委书记易佳良表示,砍伐指标入村到户不仅考虑了林业产业的发展,同时也考虑到生态效益,在两者之间寻找到了一个平衡点。目前,木材指标“入村到户”已在浏阳全面铺开,这不仅巩固了林改所取得的成果,更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据了解,3年来,浏阳市共计杜绝了各项林业乱收费1000多万元,大大减轻了林农负担。
引导互助合作 林农合作组织蓬勃发展 浏阳市张坊镇七星村村民唐育芳经营着楠竹198亩,每年收入3万多元。自从加入合作社之后,通过楠竹低改、建立丰产示范林、统一生产加工销售等措施,她的年收入翻了一番。
唐育芳所加入的这个星海楠竹生产加工专业合作社,3年来共建立高效示范基地600多亩,修山垦复1200多亩,共解决了林区剩余劳动力200多人。易佳良介绍,目前浏阳市共有林农专业经济合作组织162个,管理林地面积120多万亩。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像星海楠竹生产加工专业合作社这样管理规范的合作社。他们有自己的合作社章程,自负盈亏。另一种是多户联合经营的合作社,如村、组、户联营的林场,实行统一管护、规划采伐,林场按市价收购经营。 “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在产权明晰的基础上,把分散的林农有机结合起来,将分散经营的林地集中起来,实现了林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有效解决了林改后山林小户与林业规模集约经营的矛盾。”易佳良说。
完善森林保险 稳定林业发展 自从2007年5月率先在湖南省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森林保险作为其中一项重点改革,目前已经取得显著效果。
由于森林面积广、地形复杂、气候条件异常。浏阳市是一个森林灾害多发区。“森林保险主要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参保林农能在受损后轻装上阵,把林业生产尽快地恢复过来。”人保浏阳分公司经理丁相华介绍。
早在1999年浏阳市就试验性地开展过森林火灾保险,主要方式是在办理采伐运输手续时按每立方米收取3元保费,发生火灾后每亩赔偿40元。2008年的冰雪灾害成为森林保险长足发展的一次契机,商业保险被纳入其中。2009年浏阳被纳入湖南省政策性森林保险试点以后,全市累计承保面积已达416.6万亩,参加林户15130户。目前对森林保险事故已赔付金额68.7万元,预计赔付400万元。
拓展融资渠道 推行林权抵押贷款 林业资金投入不足,缺乏融资渠道一直是我国林业发展的难题之一。2007年起,浏阳市率先在全省开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工作,为林业融资提供了规范、高效、便捷的贷款机制。
浏阳农村商业银行风险控制部经理刘志扬介绍,3年来,浏阳市共办理抵押贷款152起,贷款金额5383多万元,有效破解了林农、林企抵押贷款难题,使森林资源真正变成了森林资产。目前,浏阳除与农村信用合作银行建立合作关系外,已有多家金融单位有意向开展森林资源资产抵押贷款业务,积极扩宽各类金融服务林业发展的渠道,开发适合林农需要的信贷产品。
“我们今年的目标是8000万元到9000万元,因为我们原来支持的主要是一些规模大户、林业生产经营大户。对于林农个人的自留山,我们原来对这个方面开拓得少一点,准备在这方面加大力度。”刘志扬表示。
(责任编辑:赵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