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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对公路“三乱”施以重典 5案37人受到处理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2010年10月12日05:50
  本报讯 (记者左燕东)今天,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纠风办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今年以来我省严肃查处公路“三乱”问题进展情况,公布了省纠风办近期明察暗访中发现的5案37人及处理结果,其中党政纪处分22人,免职5人,辞退4人,离岗培训8人。

  一、忻州市忻府区运管所货运稽查人员在忻黑线上违规查车,收取“黑钱”。稽查队城关站队长姜峰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调离执法科室;稽查队员杨利明、段俊峰、魏新元、申树勇受到行政降级处分;运管所副所长卢玉明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运管所所长侯田荣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忻府区交通局总工程师陈春荣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二、原平西镇煤焦销售营业站及大牛店治超点内煤检签章工作人员收取“黑钱”。违纪当事人李惠文被行政降级,停岗两年;另一当事人张某因意外身亡,不作追究;西镇营业站站长王招华、副站长赵舒玉、蹲点成员安茂田,原平公司经理助理、验票室主任王宏伟,副主任王勇智被行政撤职,王宏伟还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原平煤运公司副经理苏补青被行政记过,另一副经理刘荣娥被责令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五台县石咀交警中队逢大车必拦。协勤郑杰、戎晓峰被辞退;中队长王立新受到行政记过处分;县交警大队副教导员刘如杰被行政警告。

  四、应县交警下社中队在大石线拦车罚款,逢大车必拦,造成堵车近5公里。县交警大队大队长马子瑞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五、应县煤运公司白马石煤焦销售营业站签章工作人员收取 “黑钱”。违纪当事人丰以会被辞退,另一当事人刘晋瑞受到开除留用察看二年的处分;煤运公司副经理来瑞龙被行政记过并免职;煤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经理李尚鑫,煤运公司副经理、工会主席李晋峰,煤运公司副经理高国权、副经理李春宝均被免职;营业站当班站长王建忠、带班班长李慧受到行政撤职处分。正式职工李慧、刘晋瑞、乔学明、马国跃、张文秀、陈小龙、刘奇山、杨晓玲等8人离岗培训,临时工毕斌被辞退;应县煤运公司4名原副经理及53名从事公路管理的工作人员全部实行辖区内异地交流。

  省纠风办将会同交通、公安、煤运、焦炭等相关部门,进一步采取措施,坚决遏制公路“三乱”反弹。对公路“三乱”案件要直查快办;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随时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发生严重公路“三乱”问题的,除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外,至少上追两级领导责任,情况严重的,将追究所在地分管领导的责任。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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