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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作海维权,无论成败都无益于法治

来源:人民网
2010年10月12日08:12
  赵作海与新老伴“高调”亮相替别人维权。老赵代理的是一起发生在21年前的命案,被害人家属称多名凶手至今逍遥法外,而且案件存在很多疑点。赵作海称此案的司法鉴定弄虚作假,还存在串供事实,此次自己的身份是公民代理,免费替人维权只因“看不惯”(10月11日《河南商报》)。

  从冤案主角到命运陡现转机,再到如今替人维权,赵作海的人生可谓丰富而跌宕。替人维权,需要热情、良知和一颗正义的心,当初赵作海冤案被披露后,举世声援,有力地推动事态良性发展,最终结局堪称差强人意,如今,受到帮助的赵作海又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这种质朴而可贵的情愫不能不令人感怀。

  但为何有那么多人让赵作海代理维权?这背后又涌现出了什么样的真实生态?原因并不复杂。以新闻中所提到的事件为例——当事人是个孝子,为了他娘(非正常死亡)的事情已经告了21年状。赵作海的命运转机无疑给了他一个巨大的期待,维权成功的赵作海也许会成了他最后一根救命稻草。而且,赵作海背后的媒体“人脉”令人期待,如赵作海所言,“他们可能认为我和媒体的关系好,其实就是认识几个记者。”

  认识了几个记者,便成为一些上访者眼中的香饽饽,委实耐人寻味。其实,赵作海式的经历并不令人陌生。很多知名的法律学者经常甚至是每天都能收到来自基层的维权、投诉信件。即便如我一样不为人知的时评人,信箱里也经常收到一些人的求助信,言辞恳切。每每收到这样的来信,共鸣之余只能惭愧。

  那么,赵作海能帮当事者维权成功吗?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能,另一种是不能。从目前看,不能说赵作海毫无作用,报道中有一个细节:当记者问赵作海“你代理的这起官司有几成胜算?你都做了哪些工作?”时,赵作海说:“我跟省高院院长联系过,后来,开封法院的领导来找过我,说了说案子的情况。”由此可见,赵式维权还是起了一点作用。如果赵作海最后真能维权成功,是不是就该欣喜?未必!相反,更是悲哀!我们可以追问,为何该案惊动了河南省高院院长,才能成功维权?21年来,地方相关部门干什么了?

  常常有人指责一些上访者信访不信法,他们为何不信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他们已经穷其所有的路径,包括司法路径,但无济于事;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们相信上级主要领导的一句话或者批示,比打官司更容易解决问题。而有时,领导的一句话确实很管用。若如此,岂不很悲哀?最终,不管赵作海能不能替人维权成功,都令人深思。成功了,不是法治之功。失败了,则更加凸显底层民众维权之难。

  有句法律谚语说得好:“无救济则无权利”。不改变公民“有冤无处申”、“有苦无处诉”的困境,公民就会走投无路。事实上,赵作海有做公民代理的自由,但他毕竟力有不逮,如果当事者靠赵作海维权成功,一定说明相关部门不作为或者乱作为。

  从感情上,我希望赵作海替人维权成功;但从理智上,我并不希望维权成功。翻检现实,赵作海式的经历犹如一张试纸,检测出了沉重的事实,上访者的无奈,相关部门的不作为……(石 川) (来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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