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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警方正式向被错误羁押打工妹道歉 赔偿两万

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2010年10月12日16:56

  义乌警方正式向被错误羁押的打工妹道歉

  林贝欣获赔两万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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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城晚报讯 记者林世宁报道:打工妹竟成“通缉犯”(羊城晚报自7月22日起曾作连续报道),曾被警方错误羁押12天之久的林贝欣,11日终于等来了义乌警方的正式当面道歉,并获赔两万元现金。冤屈昭雪,林贝欣一家人显得比较平静,他们期盼着一切都能恢复正常。

  11日上午,义乌市公安局的王副局长、法律科吴科长及义乌市驻广州办事处主任,一行三人来到林贝欣的代理律师温小兵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表示愿向林贝欣当面道歉,并与其进行赔偿协商。下午5时20分许,林贝欣姐妹三人如约来到律师事务所,义乌警方代表当面向林贝欣作出了诚恳的道歉。经过约一个小时的协商,双方达成一份两万元的赔偿协议,义乌警方代表当面全额付清了赔偿款。

  据温小兵律师介绍,这笔赔偿包括了国家赔偿和精神抚慰金,但不作细分。林贝欣姐妹几人对此结果表示认可。考虑到义乌警方态度诚恳,林家不再要求其进行公开的书面道歉。温律师称,这一事件调解的过程符合法律程序,结果也合情合理。 11日下午记者与林贝欣的二姐林龙腾取得了联系,林龙腾称:“我们打算从赔偿金中拿出一部分,来答谢帮助过我妹妹的人,剩下的给妈妈治病。”据介绍,林贝欣的母亲一直有胃病,林贝欣遭羁押后,她整天为林贝欣担心,导致胃病恶化。

  林龙腾告诉记者,林贝欣在陆丰老家休养了两个月后,精神状态有了明显好转。中秋节后,林贝欣已返回广州,并在一家服装店内找了一份工作,“她对工作比较满意,已恢复正常生活,也对未来充满希望”。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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