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广州10月14日电 (记者 贺林平)全国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专项行动日前顺利收官。截止目前,全国累计清查整改违规水电站5200座,大面积消除了农村水电领域的安全隐患,有效遏制了无序开发、违规建设、事故多发的势头,开发秩序得到逐步规范。据了解,下一步,国家水利部将深化水电站规范管理,完善长效机制,力争在2011年汛前,全国每座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管主体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都要落实到位,实现100%全覆盖。
我国5万千瓦及以下小水电资源丰富,分布广泛,水能蕴藏量居世界第一。装机容量约占全国水电的30%,解决了全国1/2的地域、1/3的县、1/4的人口供电问题。2009年全国小水电发电量相当于节约了5500万吨标准煤,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亿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70多万吨。但与做出大贡献的同时,“不少地区出现了规划和管理滞后、跑马圈河、滥占资源、安全隐患、抢夺项目、无序开发、违规建设、破坏生态等现象,"小水电、大问题"时常成为社会和舆论关注的焦点。”日前在广州举行的全国违规水电站清查整改工作总结大会上,国家环保部环评司副司长崔书红说。
针对其中特别突出的“无立项、无设计、无监管、无验收”水电站导致安全事故和涉水纠纷明显上升的问题,国家水利部于2003年6月发出《关于清查“四无”水电站确保安全度汛的紧急通知》,并召开各种专题会议进行落实督办,派出工作组奔赴各地重点督察,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违规水电站“拉网式”清查和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有的地方还签订“限期整改责任书”,由地方行政首长挂牌督办。
经过6年的努力,水利部要求挂牌督办的3415座“四无”水电站已全面完成整改并销号;以此为契机,各地还陆续清查整改了其他在规划、立项、设计、验收、管理、环保等环节存在问题的各类违规水电站1785座。例如,广东省从2007年6月至2008年4月共投入资金8276万元,对严重危及24万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385宗违规小水电站,100%按要求进行全面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并从2009年7月开始,组织开展了历时一年的“千人万站”大核查——广东省小水电工程安全检查及分类定级,一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小水电工程于2010年汛期前已全面完成整治。“经过整治后的小水电站,安全性明显提高。尤其是在“9.21”特大暴雨洪涝灾害中,全省小水电站没有发生因为工程质量问题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经受住了台风暴雨的严峻考验。”广东省水利厅厅长黄柏青介绍。
但清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完成,不代表小水电规范监管工作的结束。清查整改工作总结大会上,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表示,下一步要实现农村水电安全生产从“专项治理”到“全面监管”的转变。一手抓政府安全监管,逐站落实监管主体,并细化落实业主及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另一手抓法规建设,从法律上确立农村水能资源开放利用的方针和原则,对农村水电规划、设计、审批、施工、验收、运行全过程进行规范,落实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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