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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应与民生同在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2010年10月15日05:16
  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就 《关于居民生活用电实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公开征求意见。从理论上讲,与统一电价相比,阶梯电价是一个进步。最简单的原因就是在保障人们基本生活的前提下,它可以改变人们的额外消费习惯,谁多用电,谁就不能享受补贴,必须多花钱。

  阶梯电价的好处自不必说,但关键问题是如何做到用电公平,在促进节能的同时,让民众满意。阶梯电价的门槛设定、地域差别、城乡差别、家庭人数差别、国家差别、季节差别等都是需要谨慎考虑的因素。

  首先,阶梯电价第一档标准的门槛应该设在哪里,才能把绝大部分老百姓的日常用电都包括进去,是最核心的问题。韩国的例子给我们提了个醒。

  韩国忠清南道天安市不久前发生一起“房东偷用房客电”的稀奇盗窃案。东窗事发后,房东在警察面前坦白说,阶梯电价实在太贵,用不起只好偷。

  韩国国会的国政监察报告指出,实行阶梯电价后,第一档标准仅为每月100度。累进电价最高可达基本标准的11.7倍,是全世界累进电价之最。有报道说,韩国电力公司通过阶梯电价,在过去3年中从居民用电中实现了近1万亿韩元的丰厚利润 (1美元约合1100韩元)并用于补贴工业用电。而普通居民因为交不起电费而遭受断电之苦的事例不断增加,去年一年间高达16万起,今年前8个月多达近11万起。

  与韩国相比,马来西亚在阶梯电价制定方面比较合理,第一档标准定在每月200度,这一档电费最低,且每月用电不超过400度,价格都不算高。这受到了民众欢迎,实行阶梯电价多年来,很少听到人们对此有抱怨。尽管外界普遍认为马来西亚的部分分段电价未来可能上涨,不过政府已表示,涨价不会影响每月用电量不超过200度的家庭用户。这一措施有利于保护低收入家庭的利益。

  阶梯电价在其他国家并不是“一刀切”。美国一些地方就对夏季和冬季实行价格双轨制,夏天用电需求大,价格稍微高一点,冬天需求小,价格稍微低一些。

  纵观各国,电价的制定都要兼顾国家、电力企业和民众的利益,其中民众利益居首要位置。在确定合理的居民用电量,不增加普通民众负担的前提下,拉大阶梯电价的差距,方能达到节约能源等公益性目的。阶梯电价应与民生同在。 (据新华社电)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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