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进 通讯员林甲松)昨日,广州市人社局公布了将市本级、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和增城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区统一为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的时间表。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分三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从2010年9月起,初步构建市级统筹政策体系,参保人员在市级统筹区内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医疗费用可直接记账结算或直接使用个人医疗账户支付。
该负责人表示,各独立统筹区遵循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具体实施时间为:从化市2010年11月1日,花都区2010年12月1日,增城市2011年2月1日,番禺区2011年3月1日。
他表示,从化将是最先享受到市本级同等医保待遇的区市,届时从化市民11月1日可享受到广州原市本级同等的医保待遇,而医保费在12月份按原市本级标准缴纳。其他各区以此类推,届时,番禺市民可以到广州原市本级统筹区看病,也可以到从化、花都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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