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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磊得知被判死刑后一声叹息 判决书上痛快签字

来源:新京报
2010年10月16日01:55
  听到法官念出“死刑”两个字,李磊微微抬头看了看天花板,然后低下头,长叹一口气。昨日上午,大兴灭门案凶犯李磊被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宣判后,李磊未表示是否上诉。对于多名亲属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索赔,法院判李磊赔偿共计约350万元。通讯员 常明 摄
  李磊进入法庭仍旧面无表情。昨日上午,大兴首起灭门案在北京市一中院西中法庭宣判,李磊因犯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死刑,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近350万元。

  昨日,大兴首起灭门案一审宣判,凶犯李磊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李磊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对于该结果,法院及检察院认为其行为性质恶劣,远远超过一般社会常识所认可的处理家庭矛盾的方式,无法酌情轻判。庭上听到“死刑”两字,曾在开庭时三求“速死”的李磊,一声叹息。

  本报讯 昨日上午,大兴灭门案凶犯李磊,被北京市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死刑。宣判后,李磊未表示是否上诉。对于多名亲属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索赔,法院判处李磊赔偿共计近350万元。

  判决认定杀害6名亲人

  昨日上午,北京市一中院西中法庭内,近百个座位的旁听席坐满了人。李磊被带进法庭时穿着黑色上衣,面无表情。法官用10余分钟的时间宣读完判决书。

  判决显示,李磊长期因家庭琐事对家人不满萌生杀人念头。2009年11月23日深夜,在大兴区清澄名苑小区的家中,李磊先持刀杀死妻子,然后到妹妹房中杀死正在上网的妹妹。听到动静的李父敲开李磊的房门,李磊将父母杀害,最后又杀死自己的两个孩子。

  作案后,李磊以去南方考察餐饮市场为名,与朋友一起去深圳和海南,后在海南被抓获归案。

  被判死刑 李磊一言不发

  开庭时,李磊的辩护律师提出,李磊一贯表现良好,此案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是由于家庭琐事引发的家庭矛盾,且到案后李磊认罪悔罪,请求法庭在量刑时酌情予以考虑。

  法院认为,李磊因不能正确处理与家庭成员之间的矛盾,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6名近亲死亡,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听到判决后,李磊一言不发,随即被带出法庭。

  律师称未确定是否上诉

  昨日,李磊的律师潘志东并未出庭。潘志东在电话中说,自己在外地出差,之前与李磊的会见中,他已经告知李磊自己可能不会到场。听到判处死刑的结果,潘志东表示在意料之中,他透露此前与李磊交谈时,李磊没有对财产如何分配进行说明,也未留下遗书,只让律师给朋友带话,“天冷了,给我送点厚衣服”。

  潘志东表示,将于下周前往看守所再次会见李磊,并最终确定是否上诉。如果10日内未提起上诉,判决将生效。

  法官表示,死刑案件还将送至最高院进行死刑复核,如果复核认为判决准确无误,将进行死刑执行。

  特写:得知获死一声叹息

  黑色上衣外面,橘、灰色相间的囚服披在肩上,李磊神情黯淡,步伐缓慢,脚镣与地面摩擦发出清亮的响声。

  法官宣读判决书时,李磊的身体轻微地晃动着,当宣读到杀人细节时,李磊的肩膀开始抖动。

  开庭时,李磊曾三次请求法官判其“速死”。昨天,当听到法官念出“死刑”两个字时,李磊微微抬头看了看天花板,然后低下头,长叹一口气。自始至终,李磊没说一句话,随即被带出法庭。

  宣判后,他痛快地在判决书上签了字。

  现场:怀揣相片旁听判决

  昨晨8时不到,李磊的亲属,以及关注此事的人们就已守候在法院门口。

  法庭内的座席已被挤得满满当当,几名法院的清洁工人和电工也趴在门上,试图听到宣判的结果。为了维持秩序,法院出动了多名法警。

  李磊妻子王美玲的几位朋友也在旁听人员中。其中一名女子揣着几张王美玲生前和李磊的照片,照片中李磊和王美玲相拥而笑。

  9时30分,李磊的二叔、三叔、姑姑等人也走进法庭。三叔李汉全面对采访不断摆手拒绝。

  法官宣判结果时,亲友们大多低着头,偶尔看看不足5米之外的李磊,宣读完判决书后,几人随即走出审判庭。

  追访:原告律师满意赔偿数额

  昨日,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中,李磊被判赔偿其奶奶杨振芬因其父李汉朝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56万余元;赔偿其姥姥周至芬因其母向国华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54万余元;赔偿杨振芬、周至芬因其妹妹李灿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53万余元;赔偿其岳父母王金成、侯玉琴因其妻子王美玲、儿子李志恒和李铭阳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169万余元;赔偿杨振芬因处理死者丧葬事宜造成的经济损失11万余元,共计近350万元。其中,李磊岳父母因享有三个人的索赔权,获赔数额最多。几名代理律师签字领取判决书后均表示,对赔偿数额感到满意。

  此前,李磊曾向其第一任辩护律师刘卫东表态,对于其名下的财产“该赔的就赔,剩下都捐了。”据报道,李磊名下有多套房产,价值千万元。

  目前,李磊身负交通事故赔偿、欠款纠纷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三起案件的赔偿款。案发前,李磊的交通事故赔偿案、用朋友的房子抵押借款案分别在西城和大兴法院审结。交通肇事案中,李磊被判支付鉴定费2000元,欠款纠纷案李磊被判给付朋友60万元欠款。

  据办案法官表示,两份判决已经提前在看守所交给了李磊。

  判决解读:证据证明李磊主观有故意

  李磊案的判决书长达20余页,详细记录了李磊杀人的细节,以及数十位证人的证言、李磊此前的供述、尸检报告、警方侦查证据等。

  此案开庭审理时,检方称未找到李磊行凶时的刀,以及行凶时穿的衣服。公诉方认为,李磊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现有证据可证实李磊主观有故意,客观构成事实。虽然杀人刀具没有起获,但其他证据足以形成链条。

  法院支持公诉方的意见,在判决中指出,李磊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指控罪名成立。

  此外,判决对于不采纳李磊辩护人提出酌情轻判的请求,也作出解释,认为李磊所采取的手段已远远超过一般社会常识所认可的处理家庭矛盾的方式,特别是考虑到被李磊杀死的被害人是包括其父母、妹妹、妻子及尚未成年的幼子在内的六名至亲,其行为已严重破坏了人伦纲常,突破了社会道德底线,因此上述情节不足以成为对李磊从轻处罚的根据。

  李磊的律师潘志东说,轻判的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以及死刑的判决结果都是在预料中的。

  潘志东认为,检方提供的证据中没有李磊行凶的刀具、丢弃的血衣,现场也没发现李磊的指纹,这些的确是最重要的证据,但即使没有这些,也不影响定案。尽管如此,李磊享有辩护的权利,他也已尽力为其做辩护。

  事件回放

  2009年11月23日晚

  在大兴区清澄名苑小区家中,李磊持刀先后将妻子、妹妹、父母和两个孩子杀害。

  2009年11月27日

  警方接到报警赶赴现场,立即成立专案组调查。

  2009年11月28日

  在海南警方的协助下,李磊在海南三亚落网。

  2009年11月30日晚

  李磊被警方带回北京,据其初步交代,其杀人原因是家庭积怨所致。

  2010年8月4日

  原计划当日开庭审理此案,因李磊突发急性阑尾炎改期。

  2010年8月12日

  北京市一中院开庭审理此案,李磊在庭上三求“速死”

  2010年10月15日

  法院宣判李磊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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