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郑州10月16日电(李丽静、王新春)10月16日上午11时,在河南省郑州大学法学院,一名身穿囚服的特殊考生在3名监狱民警的带领下,走进法律专业答辩教室,参加高教自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答辩。
在第二组教室参加答辩者汤建祥是在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的罪犯。答辩委员会由郑州大学法学院程宝山教授等4人组成。汤建祥的论文题目是《建立较为理想的夫妻财产关系之我见》,他在答辩论文中就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的不足与完善阐述了自己的观点,面对提问,汤建祥按照严格的答辩程序,认真回答每一个问题,经过40分钟的答辩、点评后,答辩委员会最后合议,成绩为合格,通过了法律专业本科毕业论文答辩。
汤建祥原在南阳某银行任内勤主任兼主办会计,因贪污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无期徒刑。2000年12月被押送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监狱民警根据他的改造表现和文化程度,鼓励他参加高教自学,把刑期变学期。劳动之余,他用7年时间,先后通过了高教自学法律专业专科和本科33门学科的考试,在学文化的同时,积极参加技能学习,获得了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服装类高级工技术等级证书。知识充实了他的改造生活,积极改造使他获得了4次减刑奖励,目前,还有刑期5年半。
当天上午,另一名服刑人员通过监狱民警向郑州大学成教学院提交了公共专业专科毕业论文。
河南省第一监狱是司法部命名的优秀特殊学校和现代化文明监狱。他们把办好特殊学校,提高服刑人员法律、文化、技术素质作为教育改造罪犯的主要途径,使服刑人员把刑期变学期。1994年3月,他们率先开设了河南省第一个狱内高教自学考试辅导中心和考点,至今已进行了32次考试,已有1662名服刑人员参加了25个专业3990门科目的考试,56人获得专科或本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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