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肖岳)昨天上午7点多,朝阳区将台路将台公园附近,一名老太太被一辆电动自行车撞伤,后老太太抓住男子顾先生,称是其所撞,顾先生则称他只是一名围观者,随后赶到的交警在交通事故责任单上开出“无法确定责任”。老太太的家属赶到现场后,向顾先生索要500元赔偿未果,便将其电动车扣到了东八家村的联防队。
顾先生说,事发时,他正沿着将台路由东向西行驶,发现一群人围在一起,他就将电动车停在路边过去看热闹,发现是一个老太太被撞伤了,但肇事车却不知去向,这时,老太太一把抓住他,称顾先生将其撞伤,要求赔偿。争执不下,他们拨打了122,交警调查后,给他们开出了交通事故责任单,上面写着“无法确定责任”。
顾先生说,后来老太太儿子赶到,非要他赔偿500元医药费,在他没同意的情况下,直接将车推到了附近东八间房村的联防队院中,用锁锁了起来,并称,如不赔偿就不还车。
昨天下午,记者赶到现场时,车仍被扣在院中,老太太的儿子称,当时顾先生一行好几个人,顾先生撞人后,他的同伴要将肇事车辆骑走,而后其辩称不是他所撞,不得已他们只能将车扣下。“老太太膝盖被撞破,赔偿是必须要给的。”
顾先生告诉记者,他曾拨打交警电话,交警在电话中称,如有纠纷,就到法院去解决,并称扣车事应找110。顾先生随后两次拨打110报警电话,将台派出所的民警赶到后,要求其到法院起诉,或者找交通队解决,因为这属于“交通事故纠纷”。目前,此事仍在进一步协商解决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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