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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掀起电表“分家”潮 共用者可申请增装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2010年10月17日16:57

  阶梯电价掀起电表“分家”潮

  供电部门拟出台电表分装实施细则

  昨日,武汉供电部门在全市设15个会场,开展“服务进万家,满意百分百”的大型咨询服务活动,阶梯电价再次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

  我市居民每户月均

  用电200度左右

  在徐东销品茂主会场,武昌居民吴师傅拿出电费存折,来到武汉供电公司党委书记李运灵桌前,“晒”电费。上面显示,6、7、8、9四个月的电费分别是147.26元、148元、150.7元和200元,用电量分别是:257度、258度、263度和349度。按照发改委公布的第二种方案计算,吴师傅前3月每月多支7块左右,最热的那一月要多支20元左右电费。

  李运灵为吴师傅解释:“阶梯电价是国家发改委制定,电力部门只是执行电价。”实施阶梯电价是国家节约能源的重大举措。

  李运灵说,对低收入家庭,实施阶梯电价不会增加负担,目前,我市低保及困难家庭在用电方面就享有每度近1毛的优惠,供电部门为此一年补贴近600万元。

  据介绍,全市有290万居民用户,一年总用量在70亿度,每户月均电量在200度左右。

  共用电表用户急着“分家”

  随着阶梯电价实施提上日程,连日来,本报不断接到共用一块总电表的用户咨询,如果不再分装一块电表,届时会面临最高额电费。其中有的是一家三兄弟共住一栋私房,合用一块总表,电量轻松超过最高档;还有的则是城中村的出租房用户,少则5家共用一块电表。在未实施阶梯电价前,总量再多,也是一个价格收费。但若实施阶梯电价后,就会用上“高价电”。

  昨天的活动会场,不少市民询问如何解决此类问题,并要再增报装一块电表。

  武汉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称,实施阶梯电价的前提是一户一表。在以前传统的报装一户一表规定,是一个门牌号对应一块电表,或一个房产证对应一块电表。从现实情况看,出现了数户共用一块电表的状况。目前,供电部门正在研究出台实施细则,对一户多租的情况,允许凭出租协议、承租人身份证明、出租户房产证等相关证明,以房屋产权人作为户头再报装一块电表;对分家共同居住一栋私房的,需分户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房产证明,可增报装电表。

  供电部门表示,对正常分户的,供电部门将批准,但对意图通过分户躲避阶梯电价的,供电部门将坚决杜绝。

  记者 龚平 通讯员 李稷 吴斌

(责任编辑: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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