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0月17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9月底开始预报名,报名工作将在10月底结束。省教育考试院重申,在读研究生协助他人作弊,一经发现,将被开除学籍。举报受理部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处,举报电话:0311—66007126,Email:yjs@hebeea.edu.cn。
近年来,省考试院发现不少在读研究生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其目的竟然是“帮助其他考生考试实施作弊”。其中一种方式是两人同时报名参加考试,并在某一科目试卷上互相填上对方各种考试信息,从而帮助一人在其弱势科目上获得高分。按照国家规定,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由所在培养单位招生部门开具同意报考的证明信方可报名。对于未经培养单位同意擅自报考的在校研究生,我省规定,一经发现,原在读培养单位将责成其办理退学手续;如果协同其他考生共同实施考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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