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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立法项目今起首征民意 历时一个月

来源:法制晚报
2010年10月18日14:17

  政府立法项目今起首征民意

  历时一个月 市政府法制办将向社会反馈 再经研究列入明年政府工作计划

  本报讯 (记者 王巍) 今起,本市首次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立法项目,市民将可进一步参与政府立法。

  市政府法制办今天发出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2011年度政府立法项目建议。这是本市首次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立法项目,是对社会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一次重要拓展,是从立法源头上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

  此次征集从18日开始,历时一个月。采取方式:一是向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社团组织等机构定向征集,二是向公众征集。公众可通过信件、传真和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交立法项目建议。

  这意味着,公众参与政府立法不只停留在对政府制定法规的草案内容发表意见,而开始就政府制定什么规章发表建议。

  市政府法制办将对意见和建议进行分类和筛选:对确属政府立法权限范围内的政府规章项目建议,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视情况将其列入2011年度以及今后几年的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如果所提项目建议属于法律法规规章执行问题,将转交给相关执法部门研究。

  考虑到是首次征集,同时也从市政府的立法权限出发,市政府法制办将此次征集范围限定于政府规章。

  考虑到立法的专业性,在项目征集期间,市政府法制办会指定专人接受电话咨询。对征集到的建议和意见,市政府法制办将向社会反馈。

  新闻背景

  市政府法制办很早就在“首都之窗”和法制办门户网站上开通了“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栏目,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法规规章草案修改意见和建议。

  现在又往前迈了一步,由市民和一些社会机构就市政府立什么法提出看法和建议。

(责任编辑:曾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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