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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办有偿招领公司 调查称6成网友支持(图)

来源:华商网
2010年10月19日15:13
室内墙上写有“物归原主”的招牌格外醒目
室内墙上写有“物归原主”的招牌格外醒目

网友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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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大学生办有偿招领公司 调查显示6成网友支持

  华商网讯 近日,在西安出现了一家由几个大学生创办的失物招领公司。该公司在捡到失主的东西后,宣称要“有偿归还”,并坚持称这并不违背道德。经调查,绝大多数网友赞同此举。

  创办这家“失物招领公司”的王臣、史龙杰和张培是今年7月份毕业的三名大专生。对于创办公司的初衷,负责人王臣说:“既能赚钱,也能服务社会。”

  “有偿归还失物,并不违背道德。”开办失物招领公司的史龙杰解释,有的人即使捡到他人失物,也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将失物弃之不管。“但我们通过组织收集、整理失物,寻找失主付出了成本,就应该获得相应的报酬。”

  此事件在网络中引起了很大的争议,大家对此事的看法大多褒贬不一。经调查,61%的网友认为这些做“并不违背道德,付出了成本就应该获得了报酬。”仅仅有20%的人认为“有偿归还”是传统道德的沦丧,是对拾金不昧的亵渎。

  法律人士 “有偿招领”存在法律空白

  以前不是说捡到东西要交给公安机关吗?不交给公安机关是否违法?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一民警表示,法律规定,不能私自占有捡到失物,但并没强制要求捡到他人失物后,必须交到公安机关。

  陕西畅洋律师事务所律师侯强说,如果捡获的物品价值不大,可以由个人代为保管。但失物贵重,而拾得人蓄意不还,则涉嫌侵占罪。但如何界定蓄意不还,依然是个难题。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这首我们从小熟唱的儿歌,颂扬的就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拾金不昧。但是,假如有专门公司要将你丢失的东西还给你,还要索取报酬,你会怎么看?西安就出现了这样一家“失物招领”公司,他们的经营之道就是“有偿招领”。

(责任编辑:黄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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