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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唯一普通住房交易契税减半征收

来源:重庆晨报
2010年10月20日05:56

  家庭唯一普通住房

  交易契税减半征收  

  本报讯 (记者 吴国富)财政部、国税总局和住建部9月29日联合通知:自10月1日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昨天,市地税局网站挂出了这则通知。

  ———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专家:限制买多套住房

  重庆社科院专家丁新正说,国家出台的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目的,主要是既“限”又“支持”,限制购买多套住房和高档住房者,进一步支持无房户购买中小户型。新政策比以前的政策更具可操作性和具体。他说,如果按照原有的房地产交易契税率3%计算,那么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唯一住房的,就只缴纳1.5%的契税。比如100万元的房屋,就只缴纳1.5万元契税,如果不符合前提条件就要多缴1.5万元。但是“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还更优惠,也就是“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如果价值50万元的房屋,就只缴纳5000元契税。

  丁新正说,根据新政策“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主要是限制炒房者。他说,如果过了1年的期限仍然可以享受应有的优惠。  

(责任编辑:张庆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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