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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企将缴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全国或增收两千亿

来源:北京日报
2010年10月22日09:55

    来源:中国经营网

  10月21日,国务院发布了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内外统一的通知,通知规定,从今年12月1日起,外资企业和外籍个人也将被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有媒体推测全国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将超过2000亿。

  实现税收内外统一

  10月18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决定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征依据。城建税根据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县城(镇)和其他地区,分别按照7%、5%、1%三档税率征收,教育费附加目前统一按3%的比率征收。

  中国政府在1985年和1986年先后出台了征收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暂行条例,为当时城市建设和扩大教育经费提供了有效来源。

  此后,为了鼓励外商在中国投资,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国税发[1994]038号),在通知中规定,在国务院没有明确之前,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这一优惠措施到今年已经持续了16年。通知的下发意味着中国终于完全实现了税收制度内外统一。

  或增加2000亿财政收入

  2009年全国城建税1544亿,教育费附加在非税收入中统计,记者并未查到全国数据。以江苏省为例,2009年江苏省地税收入1945亿,城建税142亿,占比7.3%,是除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后的第四大税种,高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和车船税等税种。教育费附加68亿,占非税收入的比重5.9%,这里只包含了部分地方教育附加。

  江苏全省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210亿,“江苏税收占全国的比重为10%左右”,一位税务官员说,据此推测全国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在2000亿以上。

(责任编辑:曾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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