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23日电(记者杨维汉)记者23日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结束后收到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转办的206件代表建议均已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完毕,其中许多建议已经直接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司法解释和司法政策、推动相关工作开展的重要参考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指出,全国人大代表履行监督职责,积极建言献策,有力推动了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全国各级法院要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规范代表建议办理的工作流程,严格办理程序和答复时限;要完善与代表的沟通联络机制,积极主动地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要不断创新建议办理方式,把问题解决与否和代表满意作为办理质量的基本评价标准,在行动上抓好落实。
王胜俊强调,要更加注重工作实效,努力推动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各级人民法院要善于从代表建议中查找问题,真正把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作为了解民意、为民服务的过程;要善于从代表建议中认真查摆工作中的不足,勇于接受批评,及时加以改正,真正把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作为改进工作的过程;要善于从代表建议中研究加强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将代表的意见建议吸收转化为具体的措施,落实到法院工作中。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介绍,今年最高人民法院承办的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呈现出三个新特点:更加关注司法应对金融危机,更加关注当前社会热点问题,更加关心民族地区法院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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