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报记者周勇刚
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抓紧编制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规划,有关负责人日前对媒体表示,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一个动态的概念,随着形势的发展,在其重点领域应当适时进行调整。
“三步走”推进宏观目标
推出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要是改变长期以来依靠大量消耗资源支撑发展的方式,努力抢占新一轮科技经济竞争制高点。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确立了“三步走”的思路:到2015年形成健康发展、协调推进的基本格局,其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15%左右;到2030年前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体制机制问题待解决
在新的发展阶段,我国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还面临一些急需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
据调查,目前,企业尚未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机制没有形成,科技与经济脱节的问题仍然突出。而技术创新成果转移机制亟待建立,创新成果产业化中介机构缺失,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管理程序复杂、评估作价困难、周期长,职务创新股权激励措施不到位。
涉及管理体制方面,有部分领域改革滞后。据了解,当下,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和要求的资本市场不完善,融资体系不健全,无法发挥强有力的“输血”功能。
此外,掌握战略性新兴产业核心技术,也是主要着眼于解决当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形成立体激励政策
当前,我国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投入严重不足,财税政策引导社会投资、激励企业创新积极性的力度不够,多层次资本市场发育不完善。
发改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应在充分发挥企业投入积极性的同时,切实发挥中央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国家税收政策的激励作用和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支撑作用,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创新支持方式。
据了解,重点在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和利用现有资金渠道的基础上,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涉及的税收激励政策方面,结合税制改革方向和税种特征,从激励自主创新、引导消费、鼓励发展新业态等角度,针对产业的具体特征,制定流转税、所得税、消费税、营业税等支持政策,形成普惠性激励社会资源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政策手段。
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初期大量创新型中小企业需要创业投资、场外交易、发行债券等多种直接融资支持和政策性融资支持等特点,积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信贷方式创新,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规模,积极探索发展高收益类债券等债券品种,建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