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公交”马甲:独家经营,可超员 跑着“客运”生意:自行涨价,多赚钱
郑新城际公交身份与经营饱受质疑
■本报实习生 余嘉熙
从新乡到郑州“一直站着”
10月17日,在郑州上大学的新乡籍学生张保国花了14元买到一张“汽车微机客票”,坐上了一辆由新乡开往郑州的城际公交车。让他没有想到的是,这辆车不仅要等到坐满了人才出发,而且由于人多,他和另外十几个乘客不得不站着前往郑州。
小张对此很不满意:“明明花了14块钱买了一张客车票,却没有座位,难道这趟车可以任意超员没人管么?大家的安全由谁来保障?从新乡到郑州要1个半小时,一直站着谁受得了呀?早知道如此,还不如多花些钱,打车去郑州。”
对此,售票员给出的解释却是:“你现在坐的是城际公交,就是公交车。嫌挤或想要座位,可以等下一班!你看市里的哪个公交车没站着人?”
更让小张纳闷的是,从新乡到郑州的这一路上,该车见人招手,便停车搭客,和过去那些跑客运的大巴车没什么两样。
“除了车辆与乘务人员衣服统一外,几乎没有任何改变。说白了,就是原来的客车穿了个‘公交’的马甲,搞垄断,多拉人,多赚钱!”小张气愤地说。
事实上,2009年1月1日开通的郑新城际公交垄断郑州和新乡两市客运市场后,很多往来两地的乘客都经历过小张这样的遭遇:随意更改车辆发车时间、撤销站点和班次不说,而且常常超载。
“报纸上不是有人评论了么,说它是公交,它却能违背价格听证法规自行定价,造成乘客出行不便;说它不是公交,它却能‘独家经营’,和市内公交一样超载,影响乘坐安全。”小张说,现在,大家都觉得这个郑新城际公交垄断客运市场不靠谱。“但谁都拿他们没办法,即使涨价大家也没有选择,他们不发车就走不了。”
车票以各种名目提价
引起人们普遍不满的,还有郑新城际公交车票以各种名目提价的行为。
在郑州和新乡两地许多市民看来,城际公交可以超载且垄断经营,那就说明他们和市里的公交一样,应该是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产品。它首先应以公共服务为目的,其次才是盈利。从这个角度理解,公交应该是满足出行的廉价交通工具。
按照《价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然而,目前“新郑城际公交”的价格,“不仅从来没举行过听证,而且经常更改,很难说是廉价。”
“当时,郑新城际公交向社会做出的承诺是‘全程票价12元,每7分钟发一班车’。”一些经常乘坐郑新公交的市民介绍说,这个定价远高于郑开城际公交的7元钱,主要理由是郑新公交要途经黄河公路大桥收费站和新原收费站。
2009年5月1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新原收费站被撤销,公路客运票价中计入的过路过桥费0.025元/人公里被取消。在这之前,0.01元/人公里的公路客运附加费也已被取消。
尽管遭到很多市民的多次投诉,但一年多来的现实是:郑新公交的票价先后出现了13元、14元和15元等多种版本。运营方给出的理由也是五花八门:“运距增加”、“油价上涨”、“运营成本增加”、“客流形势不太乐观”和“降耗增收”等。
“主要还是由于城际公交是个新事物,牵涉城市公交和公路客运两个部门,同时还需要两个城市间建立协调管理,它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以借鉴。”郑州市市政府的一个工作人员说,城际公交不仅审批涉及多个部门,而且所用法规依据也涉及多个,尤其是当前对城际公交还没有一个准确的定义,很难说它是客运还是公交。
对此,运营郑新城际公交的郑州交运集团10月18日通过当地媒体向公众书面回复时称:城际公交是客运班线和公交的综合体。城际公交仍是客运班线,公交只是它的一种经营方式。
穿着“公交”马甲牟取暴利?
按照规划,今后几年,河南将在郑州至中原城市群的9座城市之间开通城际公交,以推动中原城市群间的融合,为构建中原经济区的大规划服务。
在决策者们看来,城际公交通过沿途停靠和进入市中心,可方便乘客,节约旅客出行的时间和成本,促进城市间人员的往来以及要素的流动,以达到城市之间的互融互通。
然而,在一些客运经营企业看来,伴随城际公交的,还有通过独霸政府修建道路资源而带来的巨大利润。
10月20日,郑州交运集团首度就城际公交运营情况公开账目。账目显示,虽然运营四年仍然没有收回成本,但郑州到开封城际公交开通后票价由25元降至7元后,客流量由开通前3600人次/天,增加到1万人次/天,平均一天收入7万元左右,一年下来就是2500多万元。
有市民质疑,现在郑新城际公交通过垄断经营后,客流量同样非常大,票价定在14元,其每年的巨大收益可想而知。
“从目前来看,正是由于两个城市间缺乏可靠的制度依据和监管措施,为城际公交出现种种‘乱象’提供了空间。”郑州大学商学院李燕燕教授说,由于目前对城际公交的模糊定义,使其在发展中出现了脚踏两只船的现象——既能像客运公司那样执行政府指导价,在规定的限度内相对容易地涨价,又能打着“公交车”的幌子超员运输多挣钱。
“究竟城际公交是‘公交’还是‘客运’,其实质区别在于,是以城市发展的“公共利益”为前提,还是以企业发展的“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李燕燕说,一般来讲,公路客运以盈利为目的,那么就该引入竞争机制,让多家企业参与城际公交的经营,通过市场化的公平竞争让市民受益,同时不能允许超员的情况发生;反之,如果像公交那样以公益为前提,就应该举行价格听证,同时公开每年的经营账目。因为因公众利益而出现亏损,可由政府提供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