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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对华清洁能源政策调查续:决战301的中国功夫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10月26日13:18
  10月15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应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申请,决定启动对中国涉及清洁能源的法律、政策和做法进行“301调查”。中国商务部和发改委迅即反应强烈谴责。

  两国经贸关系像北京深秋的天气一样骤然降温,几近触底。

  中国清洁能源政策坏了美国梦

  发展清洁能源是经济发展的时代需求,可以一箭多雕:其一,清洁能源能够缓解国家对化石燃料的进口依赖,为经济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持久动力;其二,能够大幅度地减少碳排放,不仅能使本国环保达标,还能在国际气候会议上争得话语权;其三,在发展清洁能源的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高科技产品和知识产权,出口这些产品和产权利润可观。

  2009年2月,在就任总统一个月后,奥巴马就督促国会通过了《2009复兴和再投资法案》,注入7870亿美元资金挽救美国经济。其措施与“罗斯福新政”非常相似,都是基于卢梭的社会契约理论对经济危机时期进行制度设计,唯一的区别就在于清洁能源政策。

  奥巴马政府把发展清洁能源产业视为挽救经济和增强下一轮国际竞争力的核心工程,希望借助800多亿美元的投资,为美国民众提供46万个就业岗位;摆脱对石油进口的依赖,实现能源独立;缩减美国政府的财政赤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兑现在国际气候条约中的承诺;出口能源技术和产品。

  奥巴马与美国能源部签订了《备忘录》,具体执行这个计划;要求美国交通部尽快为汽车制造业制定燃料利用标准,减少能源消耗。2010年5月,美国商务部长骆家辉到中国和印度尼西亚推销其清洁能源技术和产品,开始开拓国际市场。

  与此同时,美国还宣称,在未来10年内要投资1500亿美元用于新(清洁)能源的研究和开发;先期投资110亿美元用于电网改造,50亿美元用于低收入家庭的能源自给项目,45亿美元用于“绿色节能建筑”,6亿美元用于“绿色工作”训练项目,20亿美元用于下一代大容量电池研发;要充分利用风能、水能、太阳能和大陆架海浪产生的能量,建设相应设施;等等。

  2009年1月26日,奥巴马在白宫一次能源独立和气候会议上,高调宣布“我们要让世界知道我们已经作好了领导的准备,我们要保证其他国家,比如中国和印度,也效法我们”。

  可见,新能源政策是奥巴马政府的敏感神经,他们始终认为后危机时代依然是美国时代,不仅要借助清洁能源技术成果要求全世界听从美国的安排,而且要从全世界推销能源技术和产品,攫取超额利润,实现美国经济新的飞跃。这种国家策略,既有经济因素,也有政治考虑。 但问题是,中国也看好了清洁能源这张牌。

  快速增长的国内需求使中国对进口能源的依赖度越来越大;国际社会对中国的能源进口有围剿之势,中国需要什么,什么就涨价;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经常在国际气候会议上对中国的温室气体排放说三道四,不断施压。

  这种国际国内形势迫使中国在能源政策选择方面只有华山一条路:节能减排的同时大力发展新(清洁)能源。进一步说,如果中国在新(清洁)能源的开发利用方面能够比美国开发的更好,发展的更快,危机之后与美国同步跨越,与美国在国际事务中分庭抗礼也不是没有可能。

  由此,清洁能源领域的竞争是中美两国在后危机时代争夺国际市场和国际话语权的制高点。这是一种国家策略的大博弈。美国要独占鳌头,不允许他人与之平分秋色,当然要寻找借口限制中国。

  奥巴马政府争利用昏招

  且看美国如何指责中国的新(清洁)能源政策:“中国采取一系列不符合WTO的措施对风能和太阳能产品、新型电池以及能源节约型交通工具的国内生产商进行不公平的保护,意图控制这些产品的国际供应;这些措施包括出口限制、禁止性补贴、对外国企业和进口产品的歧视性待遇、技术转让限制和对美国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国内补贴。”

  “自中国加入WTO以来,这些政策措施使美国每年对中国的清洁能源产品贸易逆差不断增加……”美国贸易代表柯克指出,“清洁能源技术是创造就业的核心(工程),我们一定要为美国工人、商业和清洁能源企业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中国政府的反驳也义正言辞。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发表谈话说:“对中国清洁能源相关政策的指责是毫无根据且不负责任的”;“据中方初步了解,美国在包括清洁能源在内的能源补贴项目高达2300余项,因此美方没有理由指责别国在改善人类环境方面所做出的努力,而是应与其他国家一起,加强在清洁能源领域的合作,共同应对气候与环境的挑战”;“中方将依据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维护自身正当权益”。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用一系列数字做了澄清:“美国在2010年1—9月,已经通过现金支付方式给美国的新能源企业提供了46亿美元补助,其风电企业获得了其中30亿美元的补贴”;“中国没有任何新能源设备制造商歧视条款,从2003年—2005年,不少外国风电制造商和中国企业联合招标,它们既参与过中国项目的投标,也中过标”;“2009年,中国的风力发电市场约850亿元,其中21%采购于国外,这个数字足以说明,中国风力发电,给国外制造了大量出口中国的机会。”

  与中国人“先礼后兵”的处事传统相反,美国的外交策略往往“先兵后礼”。这次301调查就是典型的例子。这种做法有利也有弊:如果对方屈从于威慑,美国能很快达到目的;但如果对方不惧威慑我行我素,美国就不得不大动干戈,或者悻悻作罢。

  这次301调查软肋很多,是奥巴马政府走的一步险棋,至少犯了三大禁忌。

  首先,根据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基本原则,任何成员国都不能单方面地采取报复措施,必须把争议的问题提交该争端解决机构进行裁决,在得到争端解决机构授权之后才能采取报复措施,这是一种国际共识。美国此次301调查与这个基本原则背道而驰。

  其次,所有奥巴马内阁成员都很清楚中国市场对美国的重要意义,在许多场合多次提及必须与中国政府保持适度关系。不管是在WTO起诉中国对美国产品的贸易救济措施,还是迫使人民币升值,其目的都是为了很好地利用中国市场缩减贸易逆差。

  不同于以往对某个行业的争议,这次301调查涉及中国诸多核心行业,影响国家整体利益,触及双边关系的底线,中国不可能迁就。如果美国坚持单方面采取报复措施,中国势必对等报复。那时候,中美贸易战很可能真的爆发。美国的贸易逆差不仅不会缩小,反而会扩大,事与愿违。

  最后,许多美国人认为奥巴马是“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在一些事情上雷声大雨点小。可能考虑到在11月国会大选前拉选票,奥巴马政府抛出了“人民币升值案”和这次“301调查案”双重大礼。这种权宜之计很危险,会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如果采取强硬措施,中国不答应,要对等报复;如果不了了之,选民会认为他们在愚弄民意,彻底失去对奥氏政府的信任。

  其实,对于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的这次301调查申请,奥巴马政府有一个很好的应对办法,就是推拖,等到国会大选之后再处理,给自己留下一点儿周旋的余地。

  决战301的“中国功夫”

  这次美国发起301调查的思想根源是美国人始终没有放弃单极主义思维,坚持认为世界的领导核心只能属于他们,绝不允许其他国家平分美国利益。这种思维在苏联解体前后达到极至,当时美国也确实实现了这个梦想。

  不幸的是,“9·11”事件一夜之间让布什政府改变了基本外交策略,开始“新十字军东征”,在阿富汗战争和伊拉克战争中越陷越深。中国和其他亚洲国家恰恰在这段黄金时期,快速发展经济迅速崛起,促使世界不断向多极化方向发展。

  试想,如果“9·11”之后美国不盲目出兵,而是不断完善巩固其世界霸主地位,也许中美之间的大量贸易摩擦早已发生,世界多极化也不会发展的如此迅速。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是美国人的单极思维害了他们自己。

  美国人不承认这一点,奥巴马政府也不承认这一点,仍然坚持单极主义思维。不同的是,布什政府把这种单极思维适用于阿富汗、伊拉克等国家,达到军事控制的目的;而奥巴马政府把这种单极思维适用于中国,试图对中国经济有效遏制。

  中国必须认清的是,美国现在处于一个很矛盾的选择之中,在战略上试图维护领导地位,但经济上囊中羞涩,心有余而力不足,这种悖论会促使美国政府不断输出民怨,寻找平衡。既然新(清洁)能源政策是双方下一轮博弈的重点,笔者有理由相信这次301调查仅仅是一个开始,以后在这个领域的纠纷和摩擦会越来越多。

  如何处理?前期不饶不让的口水战自然不可避免。首先,中国必须对301调查猛烈抨击,营造合适的国际舆论。

  其二,新(清洁)能源政策是国家核心利益所在,不能有丝毫让步。如果美国单方面采取报复行为,中国只能按照对等原则反报复。

  其三,翻看多哈回合谈判期间各成员国提交的建议,我们发现中国非常低调,提交的建议不多,远远低于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提交的数量。现在,既然美国频频发难,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走向前台的机会,应该在多哈谈判中主动联合广大发展中国家,抵制美国的主张,删改条约中仅对西方有利的条款,在制度层面上世界多极化发展的现实定格在条约之中,不给美国留下发难的理由。(罗汉伟)

  301调查:好战的“美式装备”

  301调查,简言之,是美国贸易代表根据“301条款”对其他国家的贸易政策进行调查。“301条款”的核心内容是:如果美国贸易代表确信,美国依据任何贸易协定所应享有的权利遭到否定;或外国的某项立法、政策或做法违反了贸易协定、与协定不一致,或是不公正的,并给美国商业造成了负担或限制,则美国贸易代表必须采取强制行动,以实现美国依贸易协定所应享有的权利,或消除上述立法、政策或做法的影响。

  301条款制度是美国政府奉行单边主义,输出其国家意志的主要工具。1998年,在欧盟香蕉案诉讼过程中,美国适用301条款对欧盟采取报复措施,欧盟于同年11月25日在WTO起诉美国,要求修改301条款中报复措施的实施时间。巴西、加拿大、日本、韩国、泰国、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多米尼加、厄瓜多尔、中国香港、印度、以色列和牙买加等16个国家纷纷响应,以第三方身份参加诉讼。但遗憾的是,专家组不能找到美国301制度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相悖的理由,美国胜诉。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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