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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家驻京办留京 重办工作居住证享受市民待遇

来源:新京报
2010年10月28日01:37
  本报讯 (记者温薷)昨日,北京市人保局官网发布通知,今年4月14日前发放的驻京机构人员工作居住证全部作废,即日起重新启动办理。这是今年以来地方驻京办大范围撤销后,北京首次重启办理驻京办工作居住证。据悉,北京目前仍保留的驻京办共有293家。

  10月25日重启办理

  今年1月,“国办”发布了加强和规范各地驻京办的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等驻京办均获准保留,地级市驻京办经所在省政府核准后可予保留,地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及县、县级市、旗等驻京办一律撤销。

  为此,驻京机构工作居住证的办理工作曾一度暂停。昨天,市人保局官网宣布,为贯彻落实“国办”意见,加强对各地政府驻京办人员工作居住证的管理,定于10月25日重启驻京机构人员工作居住证的办理工作。

  通知表示,对申请新证的,省级驻京机构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管司审核后,报市人保局办理;地市级政府驻京机构由所在机构指派专人携核实材料,到市人保局办理,办理居住证最多不超过8人。

  工作居住证可享市民待遇

  “工作居住证没有强制办理,主要是为驻京机构人员提供方便,让他们在一些方面享受北京市民待遇。”市人保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北京保留的驻京办共有293家。此次限定地市级驻京机构办理居住证不超过8人,和之前的政策规定是一致的。

  专家解读

  限办证防驻京办无限扩张

  昨天,针对“北京重启办理驻京办工作居住证”一事,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表示,此次驻京办居住证的办理通知按照国务院精神,明确取消了县级驻京办;对于地级市驻京办是否取消,“这次居住证的办理,同地市级驻京办存在的灵活性是相吻合的。”

  汪玉凯认为,省级驻京办肯定要存在,地市级驻京办的存在虽然具有一定灵活性,但规模会缩小。为此,北京市发放居住证时,将地市级驻京机构人员限定为8人,用“较为严厉”的核准制度严格防止地市级驻京机构的扩张。“一方面,从功能上可以维持地市级驻京机构的正常运转;另一方面,又可防止其规模上无限度扩张,保障"整肃驻京办"的成果。”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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