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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没有权力部门找赵作海“帮忙”

来源:新京报
2010年10月31日01:44
  来论

  因被误判为“杀人犯”而蒙冤入狱的赵作海,出狱获得国家赔偿后,现在当上“公民代理人”,免费为一些找他帮忙的维权者喊冤打官司。他自称,以他的经历,进了法庭,至少能给法官一个警示作用,警示法官不能出冤案(《新京报》10月30日)。

  民众想找赵作海寻求帮助,我们的政府部门是不是也可以来找赵作海“帮忙”呢?

  现在,有些部门机关往往会请一些入狱的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警示教育,其实,也可以请现在的赵作海来给机关干部、尤其是在执法执纪岗位上的机关干部们经常上上课,讲讲一个当年蒙冤入狱的公民的痛苦历程,讲讲在执法办案中究竟应该如何尊重公民权益、尊重法治精神,有哪些值得吸取的教训,等等。这对于机关干部来说,同样“至少能起一个警示作用”。

  普通公民懂得积极寻求赵作海的帮助,而权力部门却很少来找他,没有发现他的“价值”和“作用”,这背后的原因值得寻味。它说明,面对蒙冤昭雪的赵作海,尽管国家已经给予他赔偿,但权力部门还没有真正懂得如何正确去面对他。在有些执法者看来,“赵作海”带给他们的似乎是“耻辱”,因而会选择刻意回避他;在有些执法执纪者看来,“赵作海”则不过是个侥幸昭雪的普通人,因而会不经意地忽视他。

  我希望,有关方面在向赵作海做出赔偿和道歉后,更重要的是从赵作海一案中吸取深刻教训和警示,让“赵作海”帮助自己提高执法执纪水平,维护法治公正,而不是在赔偿完毕之后,就此把“赵作海”遗忘。

  邓清波(职员)
(责任编辑:赵志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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