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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市场租赁合同解除被关张 产权方称收回合理

来源:新京报
2010年11月02日04:25
多名商户围在市场门前,等待事件解决。昨日,因受经济纠纷牵连,天华小商品市场被迫关门停业。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多名商户围在市场门前,等待事件解决。昨日,因受经济纠纷牵连,天华小商品市场被迫关门停业。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租赁合同解除 市场“被关张”

  产权人与承租人解约,转租方称不应被牵连;产权方称收回市场合理

  本报讯 (记者张宁)昨日,位于朝阳区北苑家园小区内的天华小商品市场关门。据管理方介绍,市场是从承租人处转租来的,因市场产权方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公司)与承租人存在经济纠纷,导致租赁合同解除,管理方被迫关门停业。产权方相关人士证实因经济纠纷解除租赁合同,但当初约定租赁合同解除,转租合同也随之终止。

  市场关门商铺变“路边摊”

  天华小商品市场位于北苑家园清友园4号楼,市场共三层,原有300多名商户在市场内卖菜、服装以及其他小商品。

  昨日上午,该市场大门紧闭,一些原本在市场内卖水果的商贩,将货物搬到门口的人行道上甩卖,门口还围着几十名商户。

  门口贴的一张停业告示称,因为市场收不上租金,无法正常运转,被迫暂停营业,落款是市场管理方北京北苑天华小商品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公司)。

  管理方称被牵连

  卖菜的商户刘先生说,市场关门闭市是天华公司做出的,商户们也很无奈,“我们也不想啊,一天不营业就是损失。”

  昨日,天华公司负责人蒋家为称,2004年,父亲的公司从市场产权方兴华公司租下清友园4号楼,随后将其中一部分转租给他经营天华小商品市场。

  蒋家为说,后来父亲的公司与兴华公司产生经济纠纷,4号楼的租赁合同被法院判解除。现在,兴华公司要收回市场,并通知商户不要再交租,自己才选择关张。

  “我是第三方,我和父亲的公司没有关系,他们有纠纷,不应该牵扯到我。”昨日,蒋家为说市场刚起步时,楼体为毛坯房,门前路也没用修通,自己投入了2000多万,多年亏损后,今年刚刚开始盈利。

  转租合同按约定终止

  昨日下午,兴华公司法务人员李女士介绍,由于擅自改动房屋结构并拖欠租金,法院已经判决兴华公司与蒋父的公司解除租赁合同。由于产权人与承租人当初约定,在“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所以天华公司的合同也随之解除,产权方收回市场是合理的。

(责任编辑:刘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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