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韩阳) 王先生帮朋友送东西的过程中,他的智残儿子走失,几个月后发现溺水身亡。王先生认为朋友没有尽到看护义务,导致孩子发生不测。王先生和妻子将朋友告上法院,索赔62万余元。近日,石景山法院已受理此案。
王先生诉称,今年1月22日傍晚,他带着患有智力残疾的儿子给朋友李先生理发。期间,他应李先生的请求,出去帮他送了趟东西,回来后却发现儿子不见了。在王先生的追问下,李先生也没说出孩子的去向。
王家人找了很久,一直没有孩子的音讯。5月11日,孩子的尸体在一家酒店院后的沙河内被发现,经鉴定为溺水死亡。
王先生认为,他给李先生送东西才使孩子离开父母身边。李先生很清楚孩子的智力状况,却没有尽到看护孩子的义务,应对孩子之死负全部责任。夫妇俩要求李先生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失费等共计62万余元。J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