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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令”震动楼市 法院委托拍卖房产屡屡流拍

来源:东方网
2010年11月10日11:04

  房产"限购令"波及司法拍卖 投资客"缩手"卡法院执行

  金秋十月,一则房产“限购令”震动楼市。昨天记者调查获悉,新政推行一个月来,法院委托拍卖的房产屡屡流拍,还出现拍下房产后毁约的情况,造成法院执行“卡壳”中途。沪上多家拍卖公司透露,投资客已全面处于观望状态,只等“超低价”出现。

  闵行法院的宋法官长期接洽司法拍卖事宜,她已感受到房产“新政”带来的冲击波。在她承办的案子里,有一套位于梅陇地区120多平米的房产,9月下旬,一投资客以156万元竞拍成功,还没来得及交易,房产新政下达:在一定时期内,上海及外省市居民只能在上海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结果,这名投资客立即反悔,直言要“退房”,还称:“宁可按规定被没收10万元保证金也要毁约。”如今,这套房产再次进入拍卖程序,如果二次拍卖成交价比156万元低,那名投资客可能还将被另外索赔。

  “10月份起,法院委托拍卖的房子,成交量明显少了。”宋法官告诉记者,通常法院在几个月前就对房产进行评估,随后以8折价为起价委托拍卖,如流拍则进行第二轮拍卖,起拍价再打个8折。近一个月看来,第一轮几乎全数流拍,第二轮拍卖的起拍价也是未知数。如果第二次拍卖也流拍,有的法院往往不再继续委托,因为这些房产都是被执行案件的关键性财产,倘若价值严重缩水,会影响到被执行双方的利益。“如果2次流拍,很可能就意味着法院执行不下去,造成执行中止。”宋法官说。

  谈及“限购令”对房产拍卖的影响,上海东方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的方经理告诉记者,常驻拍卖行的投资客已然呈观望态势,“以往一些温州炒房客拍下房产,能一次性付清拍房款,办好产证后再从银行抵押贷款,资金源源不断。但新政出台后,抵押贷款也批不出,买多了甚至不能过户,若借亲朋好友身份证购房则增加交易风险。”

  “拍卖行好多熟面孔都不来了,想买房自住的客户也缩手缩脚,表示‘看看再说’。”一名拍卖公司经理说,“没有丰厚的利润就不会出手,投资客等的只是‘超低价’。”

(责任编辑:曾安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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