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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女子“被精神病”求正名 医院收治17天(图)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2010年11月12日07:45
张梅手拿认定自己患有精神病的病历。 本报记者李文鹏摄
张梅手拿认定自己患有精神病的病历。 本报记者李文鹏摄

  术后情绪异常,被诊精神分裂

  淄博一女子疑“被精神病”,辗转求“正名”    

  □在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为张梅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上,对张梅的诊断为“分裂样精神病”,并建议“继续治疗”。而在其出具的住院病历上,则明确对张梅的出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偏执型)”。

  □为了彻底把病治好,张梅到淄博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复查,专家给出的诊断是内分泌失调引起的更年期综合征。

  本报济南11月11日讯(记者 李文鹏)在学校工作的张梅从未想过自己会和“精神病”纠缠到一起。8日,张梅告诉记者,她去年被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当做精神病人收治,前后持续17天,“我没患精神病,但想不到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人竟是如此困难。”

  11月8日,张梅向记者介绍了她的遭遇。2009年年初,39岁的张梅做了子宫切除手术,此后不久出现情绪波动。去年3月21日,张梅起床后感觉不适,而且情绪很不稳定,说不了几句话就很激动。她的异常情绪持续了三天。3月24日,丈夫孙长永把张梅送到了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这家医院又名淄博市精神病医院。

  张梅说,主治医生给她做了一个心理测试,“你是否爱说脏话”、“你经常痴笑吗”……她接连回答了200道左右的此类问题。她说,最后院方告诉丈夫孙长永自己符合精神病人的症状,建议住院治疗观察一段时间。

  用药治疗后,孙长永发现妻子的状态越来越差,与入院之前判若两人。在住院17天后,院方同意张梅回家进行“社会康复”,但在医院中依然挂床。

  在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为张梅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上,对张梅的诊断为“分裂样精神病”,并建议“继续治疗”。而在其出具的住院病历上,则明确对张梅的出院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偏执型)”。

  出院后,张梅找到了一名中医,中医认为她此前出现的心烦易怒、焦躁不安,应是子宫切除后的“术后内分泌失调”。在进行了两个月的中药调理后,张梅渐渐恢复。2009年6月,自觉已经康复的张梅开始回所在学校上班。

  为了彻底把病治好,张梅到淄博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复查,专家给出的诊断是内分泌失调引起的更年期综合征。张梅认为自己在精神病医院被误诊了。

  为了证明自己并非精神病人,张梅于2009年8月6日和2010年11月8日到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做检查,检查结果均是“未暴露明显精神症状”。这样的结果并不能让张梅满意,“我想要的是证明我不是精神病人的结论,这可能需要做鉴定。”

  张梅经咨询得知,司法鉴定机构对“精神病人”的鉴定,只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不接受个人委托。

  艰难“正名”全是为了儿子

  本报记者李文鹏

  “在听到医生说我可以回家的时候,真是高兴得不得了。回到家后,我把丈夫从精神病院带回来的药物,全给丢了出去。后来丈夫拿过两次药,也都被我扔掉了。”

  张梅告诉记者,在出院后的第10天,在弟弟的搀扶下,她找到了一位名叫刘艳庆的中医。刘艳庆认为她的症状应是子宫切除后的“术后内分泌失调”,属于中医上的“郁证”。在进行了两个月的中药调理后,张梅从出院时的“神情呆滞、询问病情不答、站立不稳、面色发黄、消瘦”,渐渐恢复成了“精神振、善言语、喜欢活动”。

  张梅说,让她难以承受的是出院后身边一些人对自己异样的目光。

  “我必须要证明自己没有精神病,要不将来儿子找媳妇都受影响,谁愿意嫁给精神病人的儿子?”一想到会影响儿子的将来,张梅就坐不住,她开始想办法证明自己的“清白”。

  2009年8月9日,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一位崔姓医生给张梅打电话,让她去做心电图检查。这个电话反而提醒了张梅,她第二天便给淄博市医保保险处打电话,反映了自己的遭遇。此后,张梅又向淄博市卫生局反映了此事。

  在张梅奔走反映后不久,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2009年8月找到了孙长永,并让他在一份名为“关于张梅反映因身体不适被第五人民医院以精神病收治住院,要求医院赔偿的调查报告”上签了字。孙长永签字的这份报告,是院方为淄博市卫生局医政科所准备的。

  在孙长永签字的这份报告上,除记录了院方收治张梅的大致经过外,还对张梅入院时的症状进行了详细描述,诸如“怀疑丈夫有外心”、“怀疑单位上的人对她指指点点”、“怀疑家人向水里放东西,不喝”等。而对于这些,张梅夫妇都予以了否认。

  在看过这份报告的大致内容后,尽管对其中的内容并非完全认同,自称没有医学知识的孙长永还是在报告上签了字。“我当时就想着让这个事情过去算了,主要是考虑到我们家离医院太近,担心孩子的安全。可现在想想如果就这么过去的话,对我们也太不公平了。”

  在得知孙长永签字的事情后,张梅和孙长永大吵了一架。“他签字的事,事先我一点都不知道,知道的话说什么也不会同意的。”张梅说,即便是这样,她也不会就这么放弃了,她现在还在想办法讨回属于自己的“清白”。“我们都这个年龄了,别人怎么看也无所谓了,可我儿子才十几岁,将来的路还长得很。如果因为我受歧视的话,我想想就受不了。”

  专家说法

  认定精神病应先排除其他病因

  对于精神病人的收治,省精神卫生中心专家杨晓东认为,在询问病史后,医生还要和病人进行面对面的交流,观察其情感和行为,而后还要排除其他病因。“只有这几方面结合起来,才能进行诊断。”

  杨晓东说,精神病人的认定,应该坚持严格的诊断流程,绝不能草率。“不能只靠听取家属对病史的描述,还要把其他病因排除掉。首先要考虑是不是手术原因导致的异常表现,还有可能是应激事件的原因。”

  杨晓东介绍,有些手术患者出现心理波动,会有焦虑、抑郁等反应,也是正常的,不能把这些人当成精神病人加以收治。诸如,脑炎、脑外伤的患者都会引发反应异常,因而诊断时需要检查排查。“心理测试只能做参考,它的结果也不够准确,诊断精神病人,只能靠病人的临床表现,看其在言语、行为、情感等方面的表现是否正常。”

  本报记者李文鹏

  院方回应

  收治程序符合规范

  张梅被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当做精神病人收治,其收治程序是否正当?诊疗过程是否规范?11月9日,本报记者采访了淄博市第五人民医院医政科的董科长。

  董科长认为院方的诊疗程序和治疗过程都符合有关规范。“张梅是家人送到医院的,医院的主治医生和主任医师,都向她丈夫询问了病史,而且还做了精神方面的检查。”董科长说,张梅若坚持认为院方误诊误治的话,可以走司法诉讼程序。

  在董科长看来,张梅目前为自己正名的举动,也是精神病症的表现。“属于偏执型的精神分裂病人,会基于妄想而不是事实存在的东西而奋斗终生。”董科长也承认,他们在收治张梅时并没有为她做内分泌失调的检查,“内分泌失调不会出现妄想症状,没必要进行这方面的检查。”

  “她这种病人的特点就是不承认自己有病。这样的病人一般人看不出来,只有专家能看出来。”董科长说,作为第一监护人的孙长永不仅把张梅送到医院,而且也同意医院对张梅进行收治。 本报记者李文鹏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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