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临汾11月11日电记者王斌实习生李吉莲为期两天的山西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会议今天在临汾结束。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明在会上强调,坚持把抓好抗诉工作作为民行检察监督的中心任务,充分运用抗诉手段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
王建明指出,全省民行检察工作要把抗诉质量摆在重要位置,建立健全提高案件质量的长效保障机制。坚持集体办案制度,对提请上级院抗诉的重大疑难案件,要提交检委会集体研究;推行抗诉书说理制度,提高抗诉书的说理性,增强抗诉观点的说服力,促进法院依法改判;探索建立类案监督和案例指导制度;建立完善复查制度,有针对性地改进抗诉工作;进一步落实抗诉案件跟踪监督制度,加强与再审法院的联系沟通,对再审裁判确有错误的视情再次启动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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