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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缘何好梦尚难圆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11月12日14:50
  11月8日,在无锡召开的全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会上,房子和养老这两个当下的社会热点交织在了一起——据民政部最新数字,我国目前有失能老人1036万,半失能老人2135万,大中城市空巢家庭达到70%;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据此指出,要积极引导开发包括“以房养老”在内的服务市场,解决城市老人老有所养的问题。

  “以房养老”再次走进公众的视野。对于身边没有儿女相伴照料的“空巢”老人们来说,这似乎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过记者调查后发现,引发热议的“以房养老”在实践方面几乎是空白。热议了这么多年,以房养老为何迟迟不能开展?这其中究竟有怎样的纠结?

  “以房养老”,江苏尚无试点

  南京如意里小区87岁独居的张老太有一套40平方米的单室套,市场估价60万元左右。近3年来她苦苦等待南京以房养老的政策,可眼看自己年纪越来越大,身上的病痛越来越多,“以房养老”政策却毫无启动的迹象。卖了房子不一定能养老送终,不卖房子又无法改善生活境况,这让老人很纠结。

  “60岁前人养房,60岁后房养人,看似合理,但目前还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景。”江苏省老龄办副主任牛飚对记者说。

  目前,“以房养老”定义很宽泛,一种情况是老人没有钱但有房,子女为老人养老送终,老人将房子留给子女,这是一种家庭成员之间默认的“以房养老”;一种是老人将房产出租或出售,自己住进养老院,用租金支付费用,这是个人行为,不具有体制性意义;还有一种是倒按揭,年轻时向银行交钱按揭购房,年老时把产权房交给银行,后者向产权人支付每月的“利息”,等产权人“走后”再收回房产。

  牛飚认为,最后一种方式才是严格意义上的“以房养老”。这种方式,时间跨度太长,牵涉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以及政府部门,对运作质量和监管水平要求相当高。“目前操作难度非常大,从稳定性上看,中国的房价还在调控与泡沫中挣扎,没有实现房价的理性回归,几年甚至几十年后房产的价值如何测算难以定义,就算专业的金融机构也不敢接手"以房养老"这个烫手山芋。”他告诉记者,“以房养老”目前在江苏没有试点,也没有实质意义上的成功案例。

  南京满堂红房产中介经理黄成茂介绍,目前国内房产中介没有“以房养老”的房产评估抵押。因为,从持久价值上看,我国建筑的平均寿命只能维持25-30年。住房没有稳定、持久的财产价值。此外,基于目前的地权制度,我国城市居民对住宅的使用权只有70年。“这一系列不确定因素决定了,目前"以房养老"在中国还只能是纸上谈兵。”他说。

  民间探路,以失败告终

  南京国泰民安社区91岁的独居老人柴维惠,7年前将卖房款交给社区,由社区管理、支付她入住敬老院及去医院治疗等费用。今年3月,这位孤老在敬老院没有一丝痛苦地走了。之后,社区继续遵照当年的约定,把剩下的5万元悉数交给老人在上海的侄女。这是发生在民间的曲线版“以房养老”的故事,而成功的,也仅闻此一例。

  业内人士认为,通常来说,要使以房养老得以实现,需要满足3个条件:首先,老年人拥有对房子的产权;其次,老年人与子女分开居住;再者,老年人的经济状况适中。

  事实上,探路“以房养老”的民间实践并不少。南京市社会福利服务协会几年前就尝试着把“以房养老”变成现实。该会会长钱国亮介绍,他们经过对众多老年人及养老机构的调查摸底,与一家保险公司联合推出了“机构综合保险服务方案”。

  在这份方案中提到:老人的房产变现后,金融机构将为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每月提供生活费直至终身。细则中按老人的年龄、投保标准等不同,每月获取的养老金也有所不同。比如一位65岁的老年人按照20万元的标准投保,每月可以获得1135元养老金;按30万元投保,则可以获得每月1703元。

  “方案出来后,来咨询"以房养老"的老人很多。但因为将房产变现的程序太复杂,加上老人担心房子还在不断增值,如果眼下出手损失会不会过大?因此,观望的多。”钱会长介绍,截至目前,南京尚无一位老人真正践行这个方案。

  说起房产变现,钱会长认为,南京确实有很多二手房公司,但房产变现养老,还涉及养老金如何分配、今后医疗费如何投入等,实行起来非常困难,怎么考虑都不完善。“问题的根子还在制度上,没有法律保障,金融机构没有相关产品,光靠民政或者一家社会组织来做,不现实。”

  好梦,还需人来圆

  按照国外的经验,老年人的福利除了政府提供的必要社会保障外,“以房养老”是较为普遍的做法,加拿大、新加坡、美国、英国都有各自的“以房养老”服务体系。

  香港的开发商在建房时都会配套建设养老会所,老人入住会所后,只要将自己原来的房产交给会所,后者会找到专门经营老人房产的中介机构。他们具有可靠的资质,并享受政府提供的优惠,确保可以将房产按照市价(甚至还会预先定出升值空间)出售;而对于不急于出售的房子,则通过金融部门以倒按揭形式每月补贴老人。老人去世后,房产的增值部分将按照当初的协议,还给其家属或指定的继承人。

  其实,类似的方法早在2003年就有北京的房地产公司尝试过。针对那些拆迁老人,“太阳城”地产商供给老人单身公寓,政府给老人的拆迁款则用来分期交纳养老费用。此举很受老人欢迎。据了解,目前上海也正在尝试“以房养老”,做法是由公积金中心出面,把有此愿望的老人的房子“挂靠”进来,与公证、保险、社区和老人原单位等一道见证估价。

  据了解,南京目前60岁以上的老年户籍人口达90万,占比在全国各城市中排第三位,是最早进入老龄化的城市。抛却了“把房子留给儿孙”这一传统理念的老人,为数并不少。而同时,南京的230多家养老机构,多数是民营,也刚刚起步,难以承担起“以房养老”这一使命。牛飚认为,只有政府牵头,请有信用、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操作,以房养老才不会成为一场永远难圆的好梦。

  不过,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当前阶段真正有养老之忧的,不是有房的城市老人,而是广大农村和城市低收入家庭。“以房养老”即使作为一种成功经验,在未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也只能是一个小众选择,不会成为主流的养老模式,更不能因此而遮蔽了我们对“真问题”的重视,即回归到“养老是国家责任”这个主旨上。民政部副部长在无锡会议上透露“我国将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等基本工作,加强养老金的管理(此前有消息称我国养老金“空账”高达1.3万亿元),并逐渐消除城乡差距,破除户籍壁垒,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这些并不新鲜的“老问题”,才是当下的务实之举。 (记者 唐悦 李源 翟慎良) (来源:新华日报)
(责任编辑:刘士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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