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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旧房改造工程一律停工整改

来源:新京报
2010年11月18日02:19
  本报讯 (记者马力)北京市住建委昨天下发通知,要求所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及其他旧有房屋改造工程,一律停工整改,及时排查治理火灾隐患,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从昨天起,立即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重点检查旧有房屋改造工程。“必须进行明火作业时,须严格履行动火审批手续。”

  该负责人说,北京对建筑工程采取了网格式检查,随机抽取各区县一定比例的工程,定期抽查。“上海11·15火灾后,北京网格检查调整了检查内容,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作为网格检查的重点之一。”他表示,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处理。

  昨天下午,市住建委检查组来到首钢科教大厦工地,这个18层大厦已建到11层。工地内的消防水管从地面可喷至10多米高度,楼顶也有消防水管向下喷射水柱。

  市住建委施工安全处副处长魏吉祥说,北京对于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有明确规定,对超过10层或24米的建筑工程,须配备水泵和消防竖管,“就是有一个垂直向上的消防水管,利用水泵将水压上去,每层都要有消防栓,每层都可接消防水管,直接灭火。”

  昨天,市住建委还对已建成的住宅小区等建筑下发通知,在全市各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市住建委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建立消防管理制度,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设有消防箱;按规定设消防控制室,24小时专人值守。
(责任编辑:黄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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