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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细数电动车“七宗罪”:警车声音没它大(图)

来源:云南网
2010年11月23日09:29

一辆小小电动车竟承载了一家子!本报记者 江洋 摄


我师傅,你这个(车)么不能上高架! 本报记者 江洋 摄

电动车还带儿童座? 本报记者 江洋 摄

  违规载人、抢道行驶、超速行驶、违法穿行、随意停放、擅闯红灯、随意逆行——这是大家为电动车总结的“七宗罪”。正是因为电动车频繁上演“七宗罪”,这才有了网友给电动车做的新分类——“特权车”。看看这些“特”字号电动车都有些啥表现。

  “特”字号NO.1 违法之“多”

  11月21日上午8点整到8点05分,记者在彩云北路金源大道路口做了一个简单的统计,在短短的5分钟内,共有11辆电动车闯红灯、4辆电动车逆行,两辆电动车带人。

  8月4日早上8点,浩浩荡荡的电动车大军就出现在了广福路新亚洲体育城、彩云北路广福立交附近,昆明市交警十大队30多名交警从新亚洲到五腊村沿途设置了8个检查点,沿途用高音喇叭将非机动车道里的电动车堵进路边辅道,让坐在电动车后座上的乘客下车步行。而壮观的十多万辆电动车大多是前往新螺蛳湾附近的,据交警部门统计,每天早晚高峰仅经过广福立交的电动车就能达到20万辆次。早高峰电动车流都要持续一个小时,电动车违法载人、随意横穿、逆行、进入机动车道等非常多。

  “特”字号NO.2 事故之“险”

  电动车肆意乱行造成交通事故的状况越来越多,在本报发起的“电动车如何管,请市民来侃侃”活动中,就有许多市民反映:现在骑电动车的非常不文明,经常在人行道上骑电动车,肆无忌惮,建议这种情况要重罚。“电动车超速行驶,且经常和自行车、行人同行一道,太危险了,有时都不敢上路。”有读者发出这样的感慨。

  “特”字号NO.3 执法之“难”

  11月19日(周末)的晚高峰,记者在西坝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看到,8名交警同时在指挥疏导交通,而在路口抢行的电动车仍非常多。“看到电动车违法,我们高峰时段只能劝导,不可能一一拦下处罚,交通将无法正常疏导。”交警告诉记者,遇到信号灯还没亮就强行冲过路口的电动车,只能尽力喊停,根本不敢伸手阻挡、追赶,一旦车手摔倒、受伤可能引发更大的交通混乱。

  “现在骑电动车的太不把安全当回事了。”执勤交警说,“很多人认为电动车不会有危险,还有人觉得电动车带个人天经地义。”

  网友举证电动车是“街头霸王”?

  在本报“白领印记”QQ群中,网友们不仅列举过电动车N大罪状,还戏称:电动车是拥有“特权”的“街头霸王”。

  “街头霸王”之追尾

  “电动车追尾汽车,责任怎么全是我的?”网友“拥抱阳光”最近很郁闷。上月,他驾车经过滇池路口,一辆载着3人的电动车从后面冲上来,撞上了他爱车的“屁股”,电动车没太大问题,倒是自己的爱车车身被擦掉了一大块漆。“拥抱阳光”说,当时自己是正常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下车后一看,是3个初中生模样的小孩子,只能报警处理。

  处理结果让他大跌眼镜:赔偿电动车驾驶者500元医药费,以及电动车修理费450元,最后,还被对方家长逼迫道歉。处理事故的交警回复的理由是:“电动车是非机动车,属于弱势群体。”受到“不公”待遇的“拥抱阳光”觉得很委屈,明明是电动车的错,怎么最后受罚的变成了自己。他感慨到,电动车根本就是“特权车”,到底谁“弱势”啊?

  “街头霸王”之闯灯

  网友“上官逸涯”上周在广福路附近看到,一条斑马线上,信号灯显示为红灯,趁着行人不多,一辆银白色的电动车摇晃着车身,小心翼翼地抵达路对面,原本等待在一旁的其他电动车纷纷跟风,一起闯红灯穿过斑马线。

  网友“上官逸涯” 认为,很多电动车都有从众心理,一群电动车都停在路边等待信号灯转换,如果,其中有一辆闯了红灯,后面的电动车就会跟风一起闯。

  “街头霸王”之噪音

  在一二一大街上学的网友“小鸡蛋”,每天都能听到很多的“大货车”声。“小鸡蛋”告诉记者,这些“大货车”只能听不能看。她第一次听到这种“大货车”声音,是她和朋友们在回学校的路上,突然听到货车喇叭声。原本以为,一辆大货车将驶过身旁,“小鸡蛋”和同伴纷纷避让到一边,直到一张很小的电动车鸣笛经过他们身旁,所有人差点下巴掉在地上。

  “市区很多地方禁止鸣号,这些电动车却熟视无睹。”她和同学都认为,电动车喇叭装置这样超大的“扩音器”,无疑会惊吓到路人,还会给城市制造噪音。“就算是特权车,救护车和警车声音也没它大。”“小鸡蛋”觉得,电动车是“特权车”中的战斗车。

  交警声音

  难度

  肇事逃逸后侦破难

  去年4月初的一天深夜,杨某驾驶无牌号电动车在一二一大街与另一电动车相撞,致使对方倒地受伤,而杨某驾车肇事逃逸后被交警抓获,可对方受伤的医疗费却一直迟迟未赔付。

  交警介绍,昆明目前有不少电动车均未落户登记或被盗,一旦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后,交管部门无法找到车主及肇事人,给侦破工作带来很大困难,致使受害人权益得不到保护。另外,由于电动自行车不能购买保险,肇事后对医疗费或责任赔偿费的支付十分困难。

  尴尬

  证据不足无法认定责任

  有些人看见交警会主动下车或换车道,虽然可能是怕处罚,但心中有了这种意识,电动车交通违法的行为会大大减少。

  处理事故的交警介绍:他们在处置涉及电动车的交通事故中,常常会面临一些执法尴尬。例如,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赔偿责任有很大区别。而且,由于技术问题,现场勘测很难准确计算出超标电动车在肇事时的时速。这样在很多交通事故中,都因证据不足,无法认定电动车的责任。这在无形中也助长了电动车违规现象的发生。

  提醒

  一定要购买合格电动车

  交警表示,上牌的电动车上路都是合法的,关键还在于驾驶人提高安全意识,遵守交通法规。

  合格的电动车本身无过错,要解决电动车存在的安全隐患,降低事故率,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要求生产合格、安全性能好的电动车。这是管理重点和源头。“不能不让老百姓骑电动车,但是一定要购买符合规定的电动车。”同时,市民驾驶电动车要守法行驶,交警部门也将加强管理。

  统筹 陈吉 采写 首席记者 张扬 李荣 实习生 雷小叶(春城晚报)

(责任编辑:news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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