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11月24日电 据北京市民政局网站22日公布的消息显示,11月底之前,北京市将向全市城乡22.3万低保对象发放2230万余元的现金,作为临时生活补贴。另外,北京市低保救助标准最快有望从2011年1月起提高。
11月20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其中,第六项措施的内容包括“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按照市场粮油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情况综合计算,临时生活补贴的具体标准为每人100元,并且将于本月底之前发放到位。目前,北京市有城乡低保对象22.3万余人,按此标准,全市共发放一次性临时生活补贴款2230万余元。临时补贴的发放渠道与低保金发放相同,由各区县、街道民政部门下发。
除了一次性补贴100元外,北京市很快还会出台相关政策,以提高低保标准的方式,最大限度地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北京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处负责人称,结合物价走势情况,北京市2011年将对2011年社会救助相关标准进一步调整。距拿到临时补贴最快只需要一个多月时间,低保对象就有望从2011年1月起拿到更多的低保金。
目前,北京市城区低保金标准为每月430元,郊区县最低的低保金标准是210元,不同区县可视具体情况提高标准。
另据了解,凡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食品、居住等费用的价格指数,出现较大幅度增长,且持续一定时间,造成城乡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消费性支出明显增加,影响基本生活时,可启动该预案,给低保及困难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并研究低保标准是否提高。此前,2007年10月,北京市民政局曾启动应急预案,向23万困难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贴,每人每月20元。但此次发放的补贴是在《应急预案》启动前采取的措施。(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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