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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剃平头已入狱 吴淑珍称“60年活够本了”

来源:城市晚报
2010年12月03日00:52

  陈水扁剃平头入狱

  至少坐牢11年

  入住双人间4平方米牢房,狱友背景单纯

  已经在台北看守所羁押734天的前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2日下午从看守所被囚车送往位于桃园龟山的台北监狱正式入狱服刑。由于龙潭购地弊案、陈敏熏买官案被判刑确定,因此陈水扁的刑度高于11年但低于19年。陈水扁成为台湾地区首位因案入狱的前领导人。

  综合台湾媒体报道,陈水扁、吴淑珍夫妇涉及龙潭购地弊案、陈敏熏买官案被判刑确定,台湾“高检署执行科”1日接获判决及卷证资料,当天中午时将全部案卷复印完毕,由执行科检察官签发提票与指挥书,2日下午陈水扁由法警押解移送位于桃园龟山的台北监狱正式服刑。

  吃完“最后中餐” 微笑上路

  2日13时11分,陈水扁被法警持提票从台北看守所提出,台北看守所至此完成阶段性任务。不过,仍提供扁“最后中餐”,陈水扁用餐后乘坐20人座的中型警备车,在警方重重戒护之下,陈水扁所坐的警备车直接开进台北监狱内。

  13时11分,陈水扁从台北看守所步上囚车,他双手未上手铐、面带微笑。由于气温较低,陈水扁还穿着灰色毛衣、蓝白色短裤,脚上穿着一双拖鞋。

  另外,为确保押解安全,检方要求沿途路经的台北县、桃园县警方配合戒护。据悉,为避免发生任何意外,警方派出两部警车一前一后,防止有任何车辆靠近,同时有一名警察坐上陈水扁的警备车,荷枪实弹戒护。

  剃成平头 编号“1020”

  13时40分许,囚车车队抵达台北监狱。台北监狱周围戒备森严,不但架设路障,开出一条安全走廊让陈水扁警备车快速通过进入北监,另外在路口设置路障及人墙净空路口。

  台北监狱表示,依照规定,陈水扁入监后,由于是新收人犯,在进入戒护区之前,会先对陈水扁进行脱衣检身,理去陈水扁的西装头,成为3厘米的短平头,同时换穿囚服,夏季是水蓝色的、冬季则是铁灰色。入监后,监狱为他分配的编号是“1020”,未来在监狱期间都是以编号称呼,与牢友之间,则以“同学”互称。报道称,未来陈水扁被提讯出庭时,外界就可以到看陈水扁的新发型。

  住双人房 睡在地板上

  台北监狱副典狱长吴信彦表示,陈水扁入监后情绪稳定,心跳、血压正常,没有进行侵入式检查,只有用目测进行身体检查,不过,个人小型电视机、收音机暂时保管。

  陈水扁的监舍是在2楼的和一舍,大约有1.2坪(约合4平方米),内有旋转扇、蹲式厕所和衣柜,睡在地板上,陈水扁不是住独居房,而是两人房。根据吴信彦介绍,狱方审酌社会背景、身心状况等条件,配住一名背景单纯的受刑人作为陈水扁的狱友。

  据报道,陈水扁目前在台北监狱算新收,未编级,所以暂时不能放风,不过,每星期的一般接见及特见各一次。

  无需下工场作业

  台当局“法务部矫正司”官员表示,陈水扁入监台北监狱后,一周内将接受调查分类,以定行刑处遇,另透过科学方法,进行性向、人格等测验,作为教化、管理、作业等各部门的处遇依据。不过,据台湾媒体了解,基于安全考虑,台北监狱应该不会让陈水扁下工场作业,以免遭其他受刑人攻击,或引发纠纷。

  刑期最高19年

  据悉,陈水扁的暂时执行指挥书内容包括他的犯罪法条、刑期、年籍与羁押日期,扁涉2案,他发监后,“高检署”最迟今天向台湾高等法院声请执行,再由法官裁定后回复检方,更换另一张正式执行指挥书。这两案中,扁的刑期高于11年但低于19年。

  扁妻吴淑珍:60年活够本了

  至于吴淑珍部分,台湾“高检署”也通知台北地检署执行科检察官前往影印执行有关卷证,进行发监作业,最快台北地检署今天即可开始着手准备将她发监。

  台北地检署决定嘱托吴淑珍户籍地的高雄地检署代为执行,检方认为,纵使吴淑珍健康状况不佳,仍应依法发监到高雄女子监狱,发监后可能移监台中监狱附设培德医院服刑,目前已经有五名重症女性受刑人进住。

  吴淑珍昨天透过扁办发表心声,认为自己经历了这些过程,活够本了,反映出吴淑珍的无奈与悲观。扁办主任陈淞山转述吴的话,她的生命她自己决定,她活60年,这辈子经历这样的过程,她够本了。

  儿子陈致中:

  “父亲心情很平静”

  儿子陈致中2日上午探视陈水扁,他表示,“父亲交待致中及家里的人要特别照顾妈妈(指吴淑珍)”,他转述陈水扁即将发监的心情,表示其目前心情很平静。

  [ 背景 ]

  陈水扁

  弊案大事记

  ■2008年5月20日,陈水扁卸任台湾地区领导人后,特侦组立即分案侦办机要费案,并将陈水扁列为被告。陈水扁也是台湾司法史上第一位卸任领导人被检方列为侦字案被告的案例。

  ■2008年12月12日,特侦组侦结机要费、龙潭购地、南港展览馆、洗钱等扁家4大弊案,依贪污、洗浅等罪起诉陈水扁、吴淑珍等人;台北地方法院12月30日将陈水扁收押。

  ■2009年9月11日,扁家4大案一审宣判,台北地院判陈水扁、吴淑珍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2010年6月11日,扁家4大案二审宣判,陈水扁、吴淑珍分别被判刑20年,褫夺公权10年。

  ■2010年11月11日,扁家4大案,“最高法院”自为判决,在龙潭案及陈敏熏人事案,分判扁、珍11年、8年,未来由高院定合并执行刑期。

  ■2010年12月2日,陈水扁从台北看守所移监台北监狱正式服刑。

  (综合新华社、央视)

(责任编辑:侯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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