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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司法拍卖 网上公开竞价(图)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2010年12月03日03:57
图为重庆司法拍卖互联网电子竞价系统展示屏。 本报记者 崔佳摄
    【核心阅读】

  存在于司法拍卖领域的“潜规则”,不仅饱受社会公众诟病,而且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去年4月1日以来,重庆高院在全国率先将该市所有涉讼资产纳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打破了司法拍卖中暗箱操作的积弊。今年12月1日,重庆又率先在司法拍卖中启用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

  经过一年多成功运行,重庆为司法拍卖改革提供了一个阳光操作样本。

  12月1日上午,重庆市渝中区八一路177号雨田大厦名义层第二十二层整层房屋司法拍卖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进行。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拍卖既没有拍卖师主持,现场也没有竞买人出现,拍卖全过程都是通过互联网进行。

  10位竞买人经过80次网上报价,最终来自四川省威远县的郑先生以915.47万元成交,比拍卖保留价增值354万元。从竞价到成交整个过程只用了25分钟。

  这是全国首次在司法拍卖中启用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也是重庆市司法拍卖体制改革的又一破冰之举。

  引入第三方交易平台

  切断“法槌”与“拍卖槌”之间的黑色利益链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余捷介绍,为规范司法拍卖工作,堵塞制度漏洞,防止暗箱操作,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重庆高院于2009年2月出台了《关于司法拍卖工作的规定(试行)》,并于同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对司法拍卖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

  司法拍卖的传统做法是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机构拍卖标的物,并对拍卖活动进行监督。重庆法院实施改革后,司法拍卖全部进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重交所”)这个“阳光”交易平台。“重交所是重庆市唯一的国有产权交易及鉴证机构,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产权交易价值发现等方面具有较强功能”,余捷介绍,改革后的程序是:司法拍卖由拍卖机构接受人民法院委托,拍卖机构与重交所建立合作关系,按照人民法院拍卖委托书要求及时启动并实施拍卖,承担招商宣传、主持拍卖会、出具拍卖成交报告或流标报告等职责。当涉讼资产进入重交所平台后,由重交所统一提供拍卖场地、发布拍卖信息,并代拍卖机构与竞买人签订竞买协议。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刘云生认为,在人民法院与拍卖机构之间引入重交所这个规范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相当于在“法槌”与“拍卖槌”之间设置了一道“隔离带”,可以起到规范司法拍卖秩序和净化司法队伍的作用。

  电子竞价代替击槌成交

  保证拍卖过程公开透明,节约司法成本和诉讼成本

  按照重庆高院的要求,对10万元以上标的物拍卖,一律要求采取电子竞价方式进行,这一做法改变了所有拍卖由拍卖师在现场以击槌的方式表示成交的传统做法。

  “互联网电子竞价至少有三方面的积极作用”,重庆高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是人为干扰基本杜绝。实现了竞买人相互分离、竞买人与场外人员分离,有效防范了恶意串标、围标和黑恶势力参与;二是竞价程度明显加深。竞买人在规定时限内独立决策,增加了报价次数,形成充分竞价;三是交易过程全面规范。各竞买人的竞价数据在面向公众的电子屏全程公开显示,竞价阶梯和加价幅度事先设定,竞价一旦开始系统将自动运行,不再有人为因素渗入。

  在此基础上,重庆法院与重交所等有关部门经过技术攻关,于12月1日正式启动司法拍卖互联网竞价系统,使真正意义上的“网上司法拍卖”成为现实。重交所董事长刘轶茙介绍,竞买人可以使用电脑、手机等设备实施竞买。该系统可实现司法拍卖网上发布信息、网上报名、网上交易、网上结算等服务,从而更加充分地体现司法拍卖的公开、公平、公正。

  与原来的局域网系统相比,司法拍卖互联网竞价系统还可以使竞买人的数量不再受“席位”、场地限制,交易活动组织也更为便捷、从容。正因为如此,12月1日雨田大厦拍卖项目的竞买人数超过了该大厦前几次其他楼层拍卖标的的竞买人数。

  “在司法拍卖中启用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既能体现公平价值,又能体现效率价值。”刘云生说,信息公开透明,提高了司法拍卖的受监督程度,也就体现了公平价值;而效率价值则体现得更为充分:有利于拍卖财产的保值增值,同时也节约了司法成本和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司法拍卖改革纵深推进

  杜绝了拍卖机构“围着法院转”、“围着法官缠”的现象

  改革推行一年多来,重庆法院司法拍卖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记者了解到,截至今年11月30日,由重交所实施的司法拍卖共计成交711宗,成交额24.24亿元,拍卖总成交率80.98%,已成交项目平均增值率13.63%,与改革前成交率不到20%、成交价平均缩水30%形成鲜明对比。

  今年2月,重庆市一中院委托拍卖公司利用重交所交易平台对被执行人重庆雨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雨田大厦第二层进行拍卖,最终以6502.9万元拍卖成交,成交价高于起拍价55.8%。此次拍卖竞价次数达1053次,创下了全国产权竞价轮次之最。

  “改革也使司法廉洁性得到明显加强。”重庆高院院长钱锋介绍,《规定》实施后,全市各级法院在司法拍卖领域的“不作为”或“乱作为”得到根本遏制,司法拍卖相关各方职责更加明确,流程更加清楚,法院工作人员行使权力得到更有效、更全面地监督,改革前拍卖机构“围着法院转”、“围着法官缠”的现象得到有效杜绝。司法拍卖改革后,全市法院未出现一起利用司法拍卖权违法违纪的案件。

  为了进一步深化司法拍卖体制改革,今年10月,重庆高院出台了《关于司法拍卖改革的补充规定(一)》,已于今年11月1日起实施。除了司法拍卖试行网上竞价之外,改革举措还体现在拍卖机构由重庆高院统一选定、延长拍卖公告时间、推行“竞买承诺”制度、试行引入金融机构按揭等融资服务等方面。

  “通过这些新制度的实施,我们期待能够进一步规范司法拍卖工作,实现拍卖标的物交易价格最大化,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钱锋说。

  作者:崔佳 (来源:人民日报)
(责任编辑:周径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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