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6日讯记者李光明今天,旅客李方平委托律师向北京铁路运输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状告北京铁路局,要求法院判令北京铁路局对其所购的4.5元火车票办理退票或改签。
从今年12月1日起,铁道部新修订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和《铁路旅客运输办理细则》将开始执行。新规明确,普通列车火车票改签须在开车前办理,如遇特殊情况,须持相关证明并经站长同意在开车后两小时内办理。
12月5日中午,李方平购买了北京铁路局承运的6451次北京到廊坊的火车票一张,开车时间为当天15时19分,票价4.5元。因故李方平没有乘坐该次列车,便于下午16时50分到北京站1号窗口办理改签。北京铁路局所属北京站1号窗口工作人员验票后,告知李方平“只能在开车前办理改签”,李方平问能否退票或有其他补救方法,该工作人员答复,票已作废,没用了。
李方平认为北京铁路局因火车票不退、不改签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要求法院判令北京铁路局对其所购的4.5元火车票办理退票或改签。
据悉,铁道部新规自出台以来,受到了社会舆论及各方面的广泛质疑。对此,铁道部认为新规并无任何不妥。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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