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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每平方提高千元

来源:中国新闻网
2010年12月14日11:05
  昨天,来自社会各界的24名听证代表参加了昆明市人防办组织的《昆明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方案》提出,昆明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都将进行调整,主城区收费标准拟由原来的每平方米2000元调整为3000元,其他县(市)区每平方米调整2500元。

  昆明市是国家一类重点防空城市,防空地下室用于地下停车库、商业、仓储等,战时用于城市居民就近就地的掩蔽场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重点城市规划区内的新建民用建设项目,必须按一定比例,同步建设防空地下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是指,不适宜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经申请同意,按照配套建设的数量和成本缴纳相应的费用(即易地建设费),由人防部门统一另选址建设防空地下室。

  据人防办人员介绍,昆明市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标准是2002年制定的,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计收,每平方米为2000元。这一收费标准目前远远低于工程实际造价,与国家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要求差距较大,调整收费标准十分必要。

  在原有的各项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方案》还新增了6B级防空地下室的收费标准。6B级防空地下室的抗力标准比6级有所降低,相应的建设成本也有所减少。《方案》中规定,应修建6B级防空地下室的,主城区按每平方米2500元收费,其他县(市)区每平方米收费2000元。《方案》还明确,五种情况拟可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建设的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以省计划部门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为准)项目,减半收取;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减半收取;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在国家或省规定的各类人民防空重点城市规划区内,农民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不得向其收取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听证会上,代表们普遍认为,调整收费是必要的,但他们对防空地下室的成本造价和测算方式提出异议:《方案》参照列举的是杭州、北京、南京等省外城市易地建设收费标准,与昆明的可比性不强,建议与西部省会城市作比较。 (来源:都市时报)
(责任编辑:杨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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