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荆州12月14日电(通讯员姚乾)今天上午,备受关注的武汉大学原常务副校长陈昭方涉嫌受贿一案在湖北省荆州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其收受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5万余元。
上午8时40分,陈昭方在法警的押送下进入法庭。
据公诉人指控,陈昭方于1999年至2009年在担任武汉大学副校长、常务副校长期间,利用分管后勤、基建、财务等工作的职务之便,为有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共收受他人贿赂157.9万元人民币、1.6万美元、价值34.6万余元人民币的别克商务车一辆和价值2000元人民币的购物卡,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05万余元。
当天的庭审,除审判长中途宣布休庭3分钟外,连续进行了近7个小时:控辩双方围绕证据合法性、陈昭方涉嫌受贿事实的认定等关键问题发表了充分的意见。
陈昭方对检方指控的事实拒不承认,辩称相关受贿事实或子虚乌有,或属礼尚往来,或属合理薪酬,其辩护律师也为其进行了无罪辩护。对此,公诉人依据所掌握的大量事实、证据以及有关的法律,一一予以驳回。
下午3时许,审判长宣布休庭,并表示该案将择日宣判。
作者:姚乾
(责任编辑:马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