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12月27日电(王恒志) 据《江苏法制报》报道,江苏省南京市首起引入舆情民意征询机制的刑事案件经由江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14名犯罪嫌疑人被集中宣布不起诉。
2010年5月23日,江宁某高中学生张某、秦某因琐事发生矛盾,遂纠集多人携带自来水管、伸缩棍等械具,在东山街道进行斗殴,致其中两人轻微伤。因涉案人员多达百人,且均为16-17周岁的未成年在校学生,在社会上造成较大影响。
8月6日,该案共18人移送江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迅速指派未成年人办案小组对该案的案情、证据进行核查,并在严查细审、充分掌握案情的基础上,尝试在公诉阶段引入舆情民意征询机制。
11月2日,江宁区检察院邀请区人大内司委、区公安分局、区委政法委等单位代表以及高校学者、人民监督员召开案件通报评议会,并形成了三种处理意见:一是全部涉案人员不捕不诉,给未成年人改过的机会,二是涉案人员必须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但对首要分子和一般参与者可区别对待,区分处理。三是完善帮教制度,使社会矛盾在社区中得到解决。
综合考虑评议意见后,该院根据对未成年人涉案人员进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经检委会讨论决定,并最终作出处理决定:对其中情节较轻的李某等1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其中情节显著轻微的2人作退回公安机关建议撤案处理,另2名符合起诉条件的将于近期诉至法院。在宣布不起诉决定的同时,江宁区检察院随案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全部涉案学生及家长、学校代表以及区教育局相关人员参加活动。 (来源:新华网江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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