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郑州12月27日电记者邓红阳他怎么被判刑不久就出来了?他为什么被减刑?面对社会各界对减刑、假释提出的质疑,26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正面回应,今后,关于减刑、假释的审判过程和结果,除涉及个人隐私外,一律要公开。
河南省高院院长张立勇表示,根据河南省高院的规定,在减刑、假释审判工作中,要把审判过程公开向前延伸与提请公开相对接,并通过明确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在减刑、假释案件各个阶段的职责分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真正实现减刑、假释工作的全程公开。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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