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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南黑校车坠河14名学生死亡 事故问责程序已经启动长沙等地开展专项督查

来源:法制日报
2010年12月29日07:53

本报记者赵文明阮占江

  12月27日7时40分,湖南省衡南县松江镇因果村一辆运送学生的三轮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14名学生死亡,6名学生受伤。记者今日获悉,目前衡南县有关方面已经启动了事故问责程序,包括该县教育局局长在内的6名相关责任人被免除了职务。

  与此同时,长沙等部分地区也开始紧急开展校车专项督查行动,严查校车超载超速和“黑校车”接送学生等现象。

  启动问责六人已因坠河事故被免职

  据了解,这起事件发生在27日早晨,当时这辆三轮车正从松江镇东塘村开往因果村,车上载有20名小学生,全部来自东塘村。

  由于受清晨浓雾影响,当三轮车行至离因果小学大约500米处时,突然翻入路边宽约八米、水深三四米的河里。由于车子改装后在车厢后边加了门及门栓,行进时通常车厢后门是栓好的,坠河后,车厢内的孩子无法逃生自救。

  事故造成9名学生当场死亡;1名学生失踪,后于当天中午从水中被打捞出,确定已死亡;10名学生被紧急送往医院接受抢救和治疗,其中有4人因抢救无效死亡,死亡人数共计14人。

  据悉,衡南县委今天启动了责任追究程序,免去了在此次事故中负有主要责任或直接责任的县教育局局长王励、松江镇分管交通工作的主任科员阳世新的职务。同时责成县教育局党委、县交通局党委、县交警大队党组分别免去松江镇中心学校校长陈少华、因果小学校长陈新、车江中心交管站副站长罗胜利、县交警大队车江中队中队长周频的职务。

  此外,衡南县还成立了14个对应帮扶专班,一对一地开展家属情绪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截至今天8时30分,14名遇难学生家长已签订补偿协议,所有遇难者遗体得到妥善处理。

  亡羊补牢部分地区开始严查黑校车

  据当地村民反映,这辆接送学生的车由一辆三轮农用摩托车改装而成,起初是用来运送货物的。虽然目前失事车辆司机已被当地公安机关控制,但农村校车的安全问题,还是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反思。

  有文章尖锐地指出,衡南“黑校车”坠河惨剧之所以发生,问题的根本其实不在于校车制度本身的落后,而在于现有的制度规定没有得到真正、有效的贯彻执行。

  实际上,早在2007年国家就制定了中小学生校车强制标准,要求从当年9月1日开始,校车应该一人一座,儿童座椅必须设置安全带,座垫宽度不小于350毫米,至少得有两个乘客门,特别是要求配备“黑匣子”记录仪。但这些年来,校车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此前更有部门检查发现,全国有很多地方尤其是广大农村,接送小学生的班车往往都是淘汰车辆和农用车,没有真正的营运资质,并不同程度地存在超载问题。为此,有舆论呼吁,只有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尤其是基层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为中小学校车购买、使用资金安排制度出口,才能真正告慰这些逝去的生命,才能有效减少和避免类似的事故发生。

  正所谓亡羊补牢,犹未晚矣!衡南县“黑校车”坠河事故发生后,湖南部分地区迅速做出反应。记者了解到,目前长沙市已经下达了《进一步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宣布将重点开展校车专项督查,严查校车超载超速和“黑校车”接送学生的现象。

  本报长沙12月28日电

来源法制网——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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