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来宾讯 (记者黄显巧 通讯员杜冬敏 谭贵勇) 因“工资”矛盾记恨在心,上线趁机“教训”下线,将下线推荐为绑架对象;不明真相的家属错将绑匪同伙当“救星”,言听计从最后反要了亲人命。昨日,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绑架案一审宣判,涉案4人纷纷获刑。
将下线荐为绑架对象
陕西人李某和张某此前在来宾从事传销活动,但一直获利不多。2009年秋,二人回老家宝鸡市眉县后,遇到刚刑释出狱几个月的同乡解某。谈话中二人提到在来宾认识不少从事传销活动的有钱头目,有抢劫前科的解某听后遂感大有“甜头”,于是3人密谋到来宾绑架传销头目索要钱财。
按照分工,熟悉情况的李某和张某负责物色绑架对象,解某则负责寻找帮手。同年10月,解某纠集了同乡帮手罗某、王某、肖某,4人一起驱车赶到来宾。负责物色对象的李某,一下子就想到了与其同在一个传销体系的下线——甘肃人彭某。因为同在一条船上,二人曾因工资问题产生矛盾,趁此机会正好“教训”彭某。于是,他将彭某推荐给解某作为绑架对象。
根据李某和张某提供的线索,解某等人第一次到来宾火车站绑架彭某未果。为了让解某等人认得彭某长相并探其口风,与彭某较熟识的李某以请彭某吃饭为由,让解某等人暗中辨认彭某,还将彭某的相片发给解某。李某很快从饭局上得知一条重要信息,彭某和妻子范某当晚要从来宾坐火车去南宁办事。
家属竟向绑架者求助
当晚,获知消息的解某等人再次到火车站守候,但仍未果。李某于是打电话询问彭某去南宁的确切时间。当得知彭某于次日凌晨5时才去坐火车时,李某又把情况告诉了解某等人。
第二天凌晨5时许,解某等4人到彭某租房的附近守候,将前往火车站的彭某劫持上车,并拉到兴宾区城厢乡福龙村附近的山坡上。将其控制住后,从其身上搜出邮政储蓄卡一张、现金500元、彭某身份证和手机等物。彭某的妻子范某情急之下,选择向“关心”彭某去向的“好朋友”李某求助。这一举动正中绑匪下怀。在张某示意下,李某以各种理由说服范某不要报警,并叫她去南宁办事,以此“稳住”范某。
解某等人在山上殴打逼迫彭某说出邮政卡密码后,前往银行查询,发现卡上只有800元,便给范某打电话,要其将25万元赎金打到邮政卡上。范某称没有那么多钱,于是众人商定将赎金降为20万元。随后,范某分3次将13万元汇入彭某的邮政卡上。
伤者被弃山坡上死亡
第三天凌晨3时许,解某与罗某到山下,用彭某的邮政卡取了4万元回到山坡上。继续多次催范某汇款无果后,他们将已被殴打受伤的彭某丢弃。在逃回陕西省的途中,他们才打电话将彭某所在之处告诉范某。找到彭某时,其妻范某发现他已经死亡。回去后,解某、罗某、王某和肖某4人将赎金4万元分光。
法院审理认为,解某、李某、罗某、王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并致人死亡,已触犯刑律,均构成绑架罪。依法判处解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李某无期徒刑;罗某、王某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4年。张某和肖某则另案处理。
作者:黄显巧 杜冬敏 谭贵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