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福州12月30日电 (记者 张羽)福建省公安厅30日此间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福建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福建省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鼓励群众举报提供涉毒情报线索。
据福建省禁毒总队总队长李宏建介绍,《办法》共有14条条文,具体内容包括:制定《办法》的目的和依据,举报人的主体界定,所指毒品的范畴,举报受理的途径和方式,奖励的行为范畴,奖励的具体标准,对存在争议举报行为的奖励处理,奖励经费的来源和支付原则,受理举报的具体要求和奖励金领取时限,以及对公安机关发生泄密情况的处置等。
李宏建表示,制定《办法》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多缴获毒品,以减少对社会的危害。继续发动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提供涉毒情报线索,共同参与禁毒工作,尤为必要。
据了解,《办法》的一大特点就是以缴获毒品的数量为主要依据,确定每起案件的奖励额度。在设定奖励数额时,福建公安部门遵循“保低限高”的原则,即对群众举报行为设定一个有保证的最低奖励数额(行政案件每起80元、刑事案件每起200元)和一个最高的奖励数额25万元。
据统计,2010年,福建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毒品刑事案件3059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3697名,缴获各类毒品超1.8吨。其中,据不完全统计,今年全省公安机关共接获群众举报的各类毒品线索1333条,从中破获毒品刑事案件647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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