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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公务员事务局公布2011年度政务职系暑期实习计划

来源:人民网
2010年12月30日17:43
  人民网12月30日电 (记者 邓志慧)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近日公布2011年度政务职系暑期实习计划,该计划的主要目的是让有志于投身政务职系的学生可以在较早的阶段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汲取实际工作经验,以帮助他们为未来事业发展作出更好的规划,符合 遴选准则的全日制学生均可申请参加2011年的计划。

  政务职系人员是多技能的专业管理人员,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担当重要角色。他们参与政策制定,资源调配,以及重大政府计划的施行。他们会定期获调派到不同的决策局及部门工作,因此他们的工作多样化,并得以在政府内不同范畴的工作中作出贡献。

  职责

  参加计划的学生将被派到不同的政府决策局或部门担任指定职位,负责与政务主任的职务相类似的工作。此外,学生亦会获安排前往不同的政府工作单位和/或公共机构参观。

  遴选准则

  参加者须符合下列要求:

  (a)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

  (b)于2010-11及2011-12学年在本地或海外╱内地大专院校就读全日制课程,并将于2012年夏季获得(或届时已拥有)学士或学士以上程度学位的学生;

  (c)有志服务社会并且有志于在毕业后投身政务职系;

  (d)具备领导才能;

  (e)适应团队工作;

  (f)积极参与社区╱学校活动;

  (g)学业成绩优良;以及

  (h)中、英语文能力俱佳。

  聘用条款

  聘用期由2011年5月至8月之间,为期约两个月或以上(按部门的运作需要及参加者的情况,个别的实际聘用期可能会略有不同)。香港特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将于稍后公布薪酬水平(供参考用:实习计划2010的薪酬为每月7,000元(包括强积金供款))。工作时间一般为每星期44小时。不过,实际工作时间会视乎部门的运作需要而定。如果需要超时工作,可获补假作偿。

  申请办法

  本地申请人

  所有本地的申请(包括现正于香港以外的大学参与交换生计划的本地大专院校学生的申请)须透过申请人所就读的大专院校办理。申请人须直接向所属大专院校的有关部门 查询申请手续详情。所有本地申请必须在2011年1月31日或之前送达所属大专院校的有关部门。

  现居于香港以外的申请人

  在香港以外的大学就读的香港学生(现正于香港以外的大学参与交换生计划的本地大专院校学生除外)如欲申请参加本计划,须将下列资料寄交香港中环雪厂街11号中区政府合署西座10楼1017室公务员事务局政务职系部(于截止申请日期后递交、以传真或电邮方式提交的申请书将不获处理):

  (a)在2011年1月31日或之前(以邮戳为凭)将填妥的申请表格,及两篇字数不超过300字的文章(中、英各一篇),文章必须讲述参加计划的原因和对计划的期望;以及

  (b)在2011年1月31日或之前(以邮戳为凭)由申请人所属大学发出的两份不同的推荐书。

  申请表格可按。

  获聘用的申请人将会一律获得同样的聘用待遇。就 现居于香港以外的申请人而言,他们如获聘用,我们将不会提供任何额外津贴,以支付其来港或离港的开支,或其留港期间的生活费用。

  查询

  如有 查询,请透过电邮:csbasd@csb.gov.hk联络。(文中所用的“元”均指港元。约7.8港元兑1美元。) (来源:人民网-港澳频道)
(责任编辑:李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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